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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這就是後現代?】系列4
校園簡訊317期
∼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許多選擇;尋找,就尋見不少答案;
∼ 叩門,就給你們開無數扇門……這,就是我們身處的世代。
∼∼∼∼∼∼∼∼∼∼∼∼∼∼∼∼∼∼∼∼∼∼∼∼
 保羅死了,約翰死了⋯作者全死了?
        ––後現代對解經的衝擊
◎左心泰(基督教研究碩士)
  「上帝死了!」––是尼采在1882 年時所宣告的震撼名言。筆者非專攻哲學,不擬對這句話作出任何回應;不過,羅蘭・巴特(Ro1and Barthes)在近一世紀後(1976)所說的「作者之死」,倒是我比較熟悉的。
  「作者之死!」––到底在講什麼?簡言之,就是當你在讀一本小說時,你以為讀的正是作者的意思,其實你只是用你對語言的了解,產生你對這本小說的解讀。作者真正的意思,是你無法知道的;意思的產生,在於你這讀者,而不是作者。
  因此,「詮釋作品」這任務就變成不是要找出作品的真正意思,因為那是讀者不可能知道的。以「讀者為中心」的閱讀法,在廢除作者權威的同時,也把文本(text)的意思與詮釋權轉到讀者身上。它不但賦予讀者創造性、開放性的文學空間,更讓任何讀者擁有越過作者而直接詮釋文本的權利與可能性。
  「怎麼會這樣?」道理其實很簡單:一旦作者將自己的想法以文字形式加以表述時,這想法便能夠在「作者不在場」的情況下,以文字的形式與讀者相遇。作者既然不在場,讀者自然會以自身的經驗及他對語言的了解,去理解所讀的文字。甚至,每次的閱讀皆可比擬成一種寫作。而作者正如基督般的偉大––他們的死,帶來讀者的誕生!
  就像現在的你––你真的知道我(左心泰)在說什麼嗎?你以為你知道,但你也沒把握…… 其實在我寫完這篇文章時,就等同死去,你只是在讀你自己罷了。
  想當然爾,這種「作者之死」的說法,勢必對聖經解釋帶來不可想像的衝擊!我們總是強調「上下文」,用盡方法去了解聖經背景、原文意思…… 目的就是要找出原作者的「那一個意思」。這種傳統閱讀法,在「作者之死」的眼中,實在可笑得很。哪有所謂的「那一個意思」?意思的可能性是無窮盡的––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種意思!
  你現在的情緒想必相當不安,但你也不得不承認,乍聽之下還滿有道理的!(至少我是如此)不過,我想帶大家再跳出這框框,用其它角度來思考「作者之死」的論點。
  第一,我認為這是比較偏理論的想法–– 有趣、刺激,卻不太實際。想想看,有哪些人真的會徹頭徹尾地以這種方式去面對他們所讀的,無論是課本、報紙、雜誌或公文?學校考卷不會有上百個的不同答案;宣佈下星期一休假的公文,又要如何被另外解讀呢?大部份的人類生活都是在讀者能夠了解作者的假設下而進行的。若非這樣,人和人之間的真實互動,勢必受限於面對面的接觸,社會的運作也將受到影響。
  第二,既然福音派教會視聖經為中心,而解經又是聖經教導和陳述真理的基礎,「作者之死」對福音派基督徒而言,相對帶來更大的威脅感。不過,我認為這也有它好的一面:它強迫我們在講述真理時必須謙遜–– 如同有人曾經說過的:堅持謙遜,並謙遜地堅持。
  最後,「作者之死」應該讓我們更明白「見證人」的重要。一千多年前的基督徒,識字的很少,流傳的書信不多,福音仍然快速傳開,神的子民不斷興起。對這個慣用文字媒體的時代而言,它提醒基督徒不要僅只倚賴文字。人,仍是神作工的主要媒介。整本聖經都是在敘述人的故事:管理世界的亞當、與神立約的亞伯拉罕、掛在十架上的耶穌,以及行遍小亞細亞的保羅。
  回想一下吧,上次你與他人講述神的作為,是什麼時候的事?
  我深信,當我們這群人,面對面向他人述說神的恩典時,便不會是死去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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