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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迷文化"讀後感

臺灣月刊雙月電子報97年12月號

◎讀書誌

《迷文化》讀後

從海角迷談起

文/林 震

當同事大聲炫耀說他帶著家人去看第四次「海角七號」時,我打開電腦,在著名的搜尋網站上,查到 36,713,998 個「海角七號」搜尋結果。耳朵仍不斷傳來同事五音不全的「無樂不作」,我一面對他的歌藝,給予「一個燈」的善意評鑑,一面在心中計算著,從八月二十二日首映到十一月十一日,八十二天內,平均每天約有四十四萬個相關訊息。我不禁問,到底是 什麼力量、什麼方法、什麼操作 ,使人如此著迷 ?

「迷」是什麼?

作者對迷 (fan) 的解釋如下:「 專注且投入地著迷於特定的明星、名流、電影、電視節目、流行樂團、運動健將:對於著迷的對象,可以說出一大串就算是枝節細微的資訊,也都能說得頭頭是道,而對於自己喜愛的對白、歌詞,片段更是朗朗上口,引用無礙。」 簡單地說,就是偶像崇拜。
一部「海角七號」,不但創下高票房記錄,重要的是製造出許多偶像人物,給影迷們多了許多選擇。電視劇「流星花園」裡的 F4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洋基投手王建民,冬季戀歌裡的斐勇俊,著作等身的李敖、武俠小說大師金庸,政治人物陳水扁和馬英九都擁有龐大的粉絲團。偶像們的穿著、言論、歌聲、影片中的對白,以及政治人物的行為典範,都令粉絲們崇拜、模仿,深植心中。這種偶像崇拜的粉絲文化全球都有,於是有一位在英國卡地夫大學任教媒介暨文化研究學系的教授 Matt Hills (馬特.赫爾斯),寫了一本 Fan Cultures, 中譯《迷文化》。
英文中的迷 Fan 一詞,是英文 fanatic (狂熱者)的縮寫。此字源自拉丁文的 fanaticus ,意為「瘋狂但非凡的啟示」。有人因為著迷於他們醉心的人物或事物而產生妄想,使他們產生極端或反常的行為;有人因過度崇拜,在家中為偶像建立神龕;有人成為偶像的跟蹤者;有人成為模仿者;有人成群結隊,組織○迷會,或是○迷網站,或是○迷部落格,目的只為了分享自己「迷」的心得。
粉絲間建立了情感聯結之後,迷哥迷姐們開始挖掘、演譯,而創造出相關的共同話題。有人三句話中有二句半是「海角七號」的台詞;有人能夠舉證歷歷地訴說偶像的心路歷程;有人順著偶像的腳步,實地考察他 / 她所曾駐足之處;有人從歷史出發,探討偶像祖宗八代和左鄰右舍;也有人在各種媒體上,發表評論,分享心得。這些行為,能夠一次又一次地強化他們的感動,更有甚者,能夠在粉絲之間,獲取更多的認同或尊敬。當然,在這之中也不乏故意操作媒體的人士,讓偶像裸奔或裸泳啦、透露新的戀情啦、販賣獨家公仔、 T 恤等等…目的就是延續此一話題,擴大影響的時間,如此,藉由媒體的宣傳和人與人之間的呷好鬥相報,粉絲的人數大增後,在社會上產生巨大的共鳴力量。

在幻想與真實之間的迷文化

依據迷文化作者馬特的說法,偶像崇拜者的產生是 :「在認同一位名人的過程中,迷往往流露出一連串的幻想與渴望,並且透過投射性認同,將個人的希望與夢想轉移至該名人。在此作為中,迷確實地感受到其自我所渴望之特質。由他人所保有,即該名人。以精神分析術語來說,此乃一種分裂機轉( splitting ):將自我所渴望或者好的部分,放置於他人身上,以保護此想像的優良部分,避免受到來自自我中具破壞性或壞的部分之侵擾。因此,迷( fandom )本質上便存在著一種特異的暴力形態……迷與名人之間的關係,因內含暴力而顯得混亂且棘手。
作者的這段話,讓我想到扁迷與馬迷的唇槍舌劍。但同樣是○迷的一份子,居然也有競爭關係,其中表現出的權力結構與社會層級,也是相當有趣的。有一次,奉老婆之命,帶著家中老小,去參加遊行。頭頂大太陽,汗流浹背,喇叭震天,舉著雙手大聲呼著口號。這檔事對於筆者這種好吃懶做、好逸惡勞又是政治弱智的人種,簡直是煎熬。百般無聊之際,觀察人群倒成為唯一樂趣:有些人,聽演講時精神不濟,呼口號時有氣無力,發毛巾吃便當時如神靈附體,十分帶勁。這種沒有熱情的人不能稱之為迷。另有些人,只是為了感受一下靜坐遊行的氣氛,以便他們隔天能在人前炫耀。這種人跟前一種人一樣,不是忠誠的迷種。有些人則是相對投入,他們的共同特徵是沙啞的嗓音、堅定的、泛著淚光的眼神。他們沒有太多意見,台上要他們揮旗子,他們用力揮動旗子;要他們呼口號,他們就用盡氣力高聲喊出,這群人是迷的主要結構體,我稱他們為「中堅迷」。還有一種迷,手中拿著麥克風侃侃而談,一忽兒發表演說、一忽兒帶頭呼口號,利用機會展現他的能力。厲害一點的,懂得掌握台下的氣氛,肢體語言也特多,我稱他們為「領導迷」。我身旁的老伯,也算是個異類,台上在講他也沒閒著,一邊搖頭晃腦地說:「這個講法不對,太膚淺啦!我在某某書中第二講的第十五句就明確地說……,那個才是真正的精神所在…。」我說:「老伯,您那麼熟悉,應該上台帶領我們大家才對啊」。老伯對於我這種言不由衷的恭維,似乎相當滿意,但還是拒絕了。他說:「小兄弟啊,社會要進步啊,我們這些前浪也要讓後浪有表現、學習的機會嘛。想當年我…」三十分鐘後,在我的堅持下,老伯勉為其難的結束了他對我的諄諄教誨,我於是把他歸類為「隱者迷」。
作者馬特說:「這種親身進入迷境的情景,讓迷者得以 得以遊走於幻想與真實、現實與想像、自我與他者之間,探索跨越兩者組織的藩籬。在這樣的場景中,我們有權利既探索自我也探索我們所處的社會。在這樣的場景中,我們研究既有的文化,但同時也創造文化。

狂熱偶像-死亡導致神秘、神秘導致再生

「迷」的最高潮,往往是曲折迷離的劇情。例如歌星貓王、影星瑪麗蓮夢露,英國王妃黛安娜的車禍,超級偶像的死亡事件,在本質上徘徊於「謎」一般的情結。以黛安娜王妃的過世,讓喜愛她的狂熱粉絲不斷地討論、辯護、推測,王妃是意外死亡或是被謀殺、是真死還是假死、是自導自演或是真實事件。一個不是時候的死亡,一個缺乏決定性證據的死亡,其本質上就產生了如謎一般的狀態,因此被回憶、被再拼貼、被再配置。經由此過程,這些過早死亡的偶像,逐漸昇華,成為英雄,成為神,成了人們記憶中永遠的偶像。
至於瑪麗蓮夢露的形象,必須放置在道德與性等相關概念經驗變遷( flux )之上加以審視,而此經驗變遷乃是美國社會五十年代普遍具有的特徵。書中說:「 偶像乃文化上有所共鳴的單位」, 以此來看,瑪麗蓮夢露的偶像地位,在當代文化中,具有相當不同的意義。
看看馬特對貓王之死的解釋:「 貓王逝世時,此事件像是一個在每個人的腦海裡,心裡默默響起的爆炸,在一陣爆炸之後,產生了許多不同的區塊,慢慢地移動、成形,接著隨著時間的消逝,一次又一次地變化原貌。我想沒有人會預料到貓王逝世之後,竟然開啟了了他的第二個生命,其生命無所不在,充滿嬉戲的性質,倔強乖僻,令人驚恐又令人覺得有趣;一個偉大人物與平凡子民的對話,有時候,又是環繞不去的幽靈與其歌迷之間的對話。」
不論生前或死後,偶像不斷地被回憶,促成了偶像的第二生命。
本書作者收集的資料非常多,故有「拼湊而成」難讀性。雖然讀之不甚流暢,倒有許多值得推荐的觀念,畢竟此書是屬於新時代的「文化新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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