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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M」世代來臨 兒少最愛用網路、手機媒體 
媒體素養教育電子報第13,14,15期
台灣立報2010/4/30,2010/5/5,2010/5/7
【作者/賴慧玲(政大媒體素養研究室 助理研究員)】
兒童與青少年,向來都是傳播研究的重點,理由不外乎是因為兒童與青少年的心智發展未臻成熟,最容易受到媒介內容的影響,過去數十年的研究也都顯示這一族群易受媒體暴力、色情內容的傷害。而隨著媒體與科技環境的變化,對於當代的兒青族群而言,媒體(尤指網路)是與生俱來的,是生活中的必需品。
近幾年台灣兒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研究發現,除了電視以外,電腦、網路、電玩、手機等新興媒體,在兒青族群的生活中,不論是使用時間、重要性或依賴程度都在大幅的攀升中。
本文旨在彙整富邦文教基金會自2003年至2009年間較具代表性的兒童與青少年媒體使用行為調查結果,並以2008-2009年的調查結果與英、美的研究比較,以勾勒出當代兒童與青少年的媒體環境樣態,最後提出結論。
一、台灣兒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
富邦文教基金會長期關注兒童與青少年的媒體使用行為,從2003年《媒體細細看─全國國小學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2004年《全國青少年媒體使用行為研究調查》,一直到2008年與2009年再次分別針對青少年與國小學童進行媒體使用行為調查,可以發現在這五、六年之間,兒童與青少年的媒體使用行為逐漸由平面的文字媒體轉向至螢幕媒體:電視收視時間與行為雖仍處於居高不下的地位,但網路與行動媒體在兒青之間的普及性才是重要課題。
2003年全國國小學童(9-12歲)媒體使用行為調查發現,兒童花費時間最多的媒體是電視,但網路的重要性與吸引力已超過電視。兒童看電視的時間平均一週為20小時,他們不僅喜歡看卡通,也喜歡看偶像劇;而電腦的使用時數呈現兩極化的結果,有一週超過30小時者,也有一週低於5小時者,但整體來說平均一週上網時數為9小時,而這些上網的學童中有近半數(48.5%)常自己上網,僅5.4%的人上網時有家長陪同,就上網的目的來看,二成的學童表示是為了獲取新知與查資料,其餘的八成是為了玩線上遊戲、下載遊戲軟體、收發e-mail、聊天交友、打發時間等。
2004年調查對象轉向國、高中職學生(13-18歲),研究發現青少年每週有34.26小時的休閒時間,其中看電視佔17.35小時,是國、高中生最常從事的休閒活動,收看內容以偶像劇及娛樂性節目為主,但上網與打電動的時間也高達12.27小時。而手機是青少年認為在生活中佔重要影響程度的媒體,其次分別是網路、電視與報紙。而這些上網的青少年中有60.5%是自己上網,僅0.9%有家長陪同,上網的活動以收發e-mail、搜尋資料和玩網路遊戲為主;上網動機方面,有高達22.2%的學生是為了與朋友聊天。
2008年,除了綜合2004年的調查特色外,更細緻化的探查網路與手機的使用行為,探討青少年數位媒體 (如網路)使用與傳統媒體之間的關係,以比較青少年使用新舊媒體的趨勢消長。研究發現網路重要性居冠,其次為電視與手機;而在一週的媒體接觸率中,依序為電視(97.3%)、網路(90.2%)與報紙(72.1%)。一週裡使用媒體的時間總數為43小時42分鐘,其中網路佔16.10小時、電視15.36小時,手機4.9小時。35.2%的網路使用者,其父母僅限制使用時間,而有41.6%的父母對時間與內容完全沒有限制。調查結果也顯示國中生較重視網路中的通訊、瀏覽與搜尋功能,高中職生較重視展演性功能,如部落格、相簿。擁有自己手機的青少年佔73%,較2004年調查結果為多(62.5%)。
到了2009年,延續過去的課題,探討兒童手機、網際網路、電視、報紙、和雜誌的使用內涵與目的以及父母介入情形。研究結果發現兒童媒體使用時間每天平均3小時約佔閒暇時間的75%,平均來說每天看電視時間為64分鐘、上網40分、打電動為43分鐘,而講手機則是9分鐘。擁有手機呈現低齡化的趨勢,10歲至11歲孩童擁有第一支手機者佔近五成(51.1%),未滿十歲擁有手機的兒童佔擁有手機者近三成(29.3%)。電腦是兒童心目中最重要的媒體,擁有電腦之兒童的家庭高達84.4%可以上網,家裡是兒童最常上網的地點(76.5%),七歲(一年級)開始上網比例最高,上網時有家人陪同者只佔10.4%,上網最常做的依序為打電動、下載音樂影片以及線上聊天。有大約41%的兒童擁有個人的部落格,他們最常使用部落格來設計桌面、上傳照片、寫文章與回應文章,兒童在這個媒體上充分展現自主、自發與自創的媒體行動。而在這次的研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有26.7%的兒童有網友,4.7%曾與網友講過電話,2.6%曾與網友外出。在質化個案的觀察中發現,兒童在網路上的活動多元且活絡,不僅加深平輩間的社交關係,更延展與年齡較長者的社交網路關係。他們透過即時通與部落格獲得情感支持的同時,更滋生實際(霸凌)行動的支援,虛擬與實體已無界線。
研究結果可發現,兒童與青少年投注在媒體使用的時間平均每天約為3-4小時,最明顯的結果是電子的影像媒體使用比重,遠多於平面的文字閱讀媒體使用情形;網路的多元化科技特性反而帶動了其他媒體的使用,與其他媒體呈現互補而非取代的狀態,而網路與手機堪稱近年來改變兒童與青少年生活形態的媒體。2008、2009年的調查中結合個案觀察,更發現兒青們在媒體上的活動多元、自主且活絡,這些意義與脈絡與過去(電視)世代所經驗的截然不同。
美國兒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
美國凱瑟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2005 年三月發佈的研究《Generation M: Media in the lives of 8-18 year-olds》,將8-18 歲之青少兒稱為M 世代(generation M),亦即媒體世代(Media Generation),調查發現在媒體越來越飽和且多樣化發展的環境中,他們也發展出了一套「多工」(multitasking)的媒體運用模式,新媒體不但沒有排擠舊媒體,M 世代的青少兒反而在除了上學與睡眠的時間以外,充分利用有限的時間悠遊於各式各樣的媒體之間;2007年的研究《Parents, children & media: A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 Survey.》主要以父母為受訪對象,以探究父母如何看待媒體在孩子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如何管理孩子的電視、電玩、網路等媒體使用行為。
凱瑟家庭基金會2005年的主要調查對象為全美國3-12 年級學生(即8-18 歲青少兒),由樣本數約700 人的青少兒填寫詳實的媒體使用日記,加上問卷調查來進行,研究發現在所有8-18 歲的青少兒中,接觸時間最多的媒體是電視,一天超過3 小時,其中以8-10 歲兒童的接觸量居冠(約4 小時10 分鐘)。另外,許多青少兒會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媒體,約30%受訪者表示大多時候會邊看電視邊做其他的事,如聽音樂、廣播、講電話、寫功課、吃飯、上網、使用即時傳訊軟體。在平常日子裡,他們最常接觸的媒體排名前三項為電視(81%)、收音機(74%)、CD及錄音帶與MP3(68%);在如此密集且多工進行的時間運用下,青少兒平均一天接觸所有媒體(包括電視、收音機、MP3、錄影帶、電影、書籍、電玩、報章雜誌等)的時間約6.5 小時。
2007年的調查對象以家中擁有2-17歲的兒童與青少年家長為主,整體來說,多數的家長對於自己管理孩子使用媒體的狀況感到有信心也覺得很足夠,此外有近八成的家長認為自己對孩子的影響力大過媒體。過半的家長最擔憂電視與網路上的不合宜內容,其中以色情及暴力為家長最關注的問題,其次是成人式的言詞,認為這對孩子來說最可能在行為上造成實質的影響。儘管家長最擔心自己的孩子暴露在這些內容中,但是卻僅二成的家長認為孩子已暴露於這些媒體內容中。在研究中也發現,當父母被問及媒體的正負向影響時,幼兒(2-6歲)家長認為正面多過負面,反之,青少年(14-17歲)家長則認為負面影響較多。廣告的部分,家長最擔心孩子看到的廣告內容依序為玩具、電動(video games)、衣服。父母介入青少兒上網行為部分與台灣的研究很不一樣的地方是,有73%的家長認為他們非常瞭解孩子在使用哪些網路內容,包括察看孩子使用哪些網站以及在網路上發表過哪些文字,這個結果反映的是在美國,家長使用了相當多的工具去控管孩子在網路上的活動,但當然也有家長認為,孩子在使用網路時,這個媒體載具已限制了家長參與,電腦不像電視或電動,可以坐陪在側闔家共玩或共賞。
英國兒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
英國傳播處(Office of Communication, Ofcom),主要負責監督與規範廣播、電視、通信、網路等業務。2008年的研究《Media Literacy Audit - Report on UK children’s media literacy》以年齡、性別、城鄉差距及父母親的社會經濟地位四個變項,探索其如何影響青少年的媒體使用行為。

Ofcom(2008)的調查項目主要以電視、廣播、網路、遊戲機與手機為主,並且探討媒體素養中的理解、接近與使用、產製三個面向。研究結果顯示,兒童在5歲時就已經奠立了看電視、打電動與上網的媒體活動基礎,隨著年齡的增加,兒童的媒體使用轉為如網路、手機等較具個人化的媒體。此外, 8-11 歲孩童個人的房間裡平均有4種媒體;12-15 歲則達6種媒體,此數據顯示兒童有很多的媒體活動是在個人臥室中展開的,房間儼然成為多媒體的中心。

Ofcom 的研究中,在性別方面,男生最不想錯過打電動遊戲機,女生最不想錯過看電視。 但是,隨著年齡增長,年齡越大的女生最不想錯過手機。父母的社經地位是預測兒童使用網路多寡的變項。如果家裡沒電腦者,上網時間相對減少。在兒童媒體使用與媒體素養的面向中,許多青少年兒童會以電視節目類型評斷電視內容的真實性,如新聞訊息是真的,電視影集不是真的,但是一般孩童都相信網路上看到的資訊。年齡越大的青少年(如12-15歲),上新的網站會諮詢他人或瞭解這是什麼網站。在電視與網路比較中發現,青少年較相信網路提供的訊息,而電視只是娛樂性質。另外,研究發現青少年並不喜歡電視廣告。在父母的管制與中介行為方面,父母關心網路安全甚於電視內容安全,網路交友缺乏安全機制也讓父母擔心,使得父母管制逐年增加。在創用的部分,開啟兒童渴望與能力在網路上產製內容的關鍵在於社交網站,再加上像是可照相的手機、數位相機、MP3,視訊裝置都有記錄的功能,讓英國過半的12-15歲青少年得以在個人的社交網站放置他們的媒體作品。
研究發現,國外的調查結果與台灣的情況相仿,兒童與青少年花在電視上的時間很多,但是近年來也因為電腦與網路的快速成長,徹底劃分了青少兒的媒體使用範疇。即使在調查中,仍試圖加入閱讀媒介,如報紙、漫畫與雜誌,但從研究結果可以發現,青少兒分給這些媒體的時間與關注實在是太少了。
台、英、美當代兒少媒體使用行為比較
從回顧國內外調查研究,可以發現:

(一)電視仍是兒青少投入最多時間的媒體。但是網路與手機的使用與重要性都在快速的成長中,已有超越電視的現象。而且在英、美的研究中顯示有關於孩子們如何看電視與聽音樂已因為電腦及網路的出現而產生改變。

(二)接觸各式螢幕媒體的時間居高不下、有增無減,主要為電視、電腦、電動與手機,徹底壓縮了平面的閱讀媒體使用時間。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使用媒體的時間與種類也增加。

(三)性別的部分,整體來說男生使用媒體的時間多於女生,但性別所造成的差異特別反映在打電動與用手機的部分,8-11歲的兒童,男生愛打電動,女生愛看電視;到了12-15歲,女生則變成愛使用手機。這樣的結果與富邦2008、2009年的調查結果一致。此外,關於孩童第一次使用手機與第一次使用網路也有性別上的差異。在台灣,近二年來的調查中,更發現部落格與相簿的經營是女童熱衷的活動。

(四)在台灣,青少兒最愛收看的電視節目,除了卡通以外,還包括綜藝/娛樂/談話/益智類的節目,以及偶像劇;但在美國8-10 歲的兒童約有半數喜歡兒童教育節目。

(五)兒青少接近與使用(access)媒體的機會越容易,使用媒體的時間就越多。家庭內的媒體環境、個人房間的媒體物以及父母的態度都會影響使用媒體的情形。英、美的調查發現重度的媒體使用者,僅有做功課的時間相對減少,青少兒常在同一個時間裡同時使用多種媒體,他們是擅於多工(multi-tasks)的一群人。年齡越高,多工情形越多,這與富邦2008、2009年的調查相當一致。

(六)數位臥室的現象日益明顯,平均而言,每個兒童的房間約有4種媒體,青少年房間則有6種以上。簡言之,每個青少兒的房間都宛如一個多媒體中心。在英、美的調查發現有超過一半的孩童房間裡有電視,台灣2009的調查也發現有14.5%的兒童房間裡有電視。

(七)在這些調查裡也發現一個現象,電腦與網路的出現使得當代的兒青少難以區分每一個媒體,例如在電腦裡聽音樂、在網路上看電影、電視、閱讀等。新興的如網路、手機媒體的出現其實並未取代傳統的媒體,反而形成了聚合,造成聲音、文字、影像同時使用的現象。他們對自己使用媒體的能力也相當的有自信。

(八)父母介入管理的部分,凱瑟家庭基金會(2007)與Ofcom(2008)的研究都發現,國外的父母對於自己是否理解孩子正在用哪些媒體內容與監督的狀況都相當有自信,他們透過使用各種方式(如V-Chip、網路監控軟體)來監督,或是管理使用的時間,但當兒青少被問及家長的介入狀況時,卻與家長的結果有落差,孩子並不認為父母有在管理,這可能與填答者的社會心理期望狀況有關。而在台灣,由於調查對象是兒童、青少年,透過他們的填答反映的狀況是家長鮮少陪同,而且接近一半的家長完全不限制使用電視、網路的時間與內容。

(九)家長與孩子的數位落差狀況普遍,除了家長的介入程度以外,也包括多數的家長認為孩子在使用電腦、網路的能力遠優於自己。國外的家長對於孩子在媒體世界中多抱持樂觀的態度,即使偶有擔心色情與暴力對孩子的影響,但多數都相信一切尚在掌控中,學校也會教導孩子相關的使用媒體知識。

(十)網路使用低齡化的現象三地皆有。社交與展演是當代兒青少在網上的積極表現,原因在於數位科技的發達,很多工具可用來記錄自己生活而且兒青少也善於使用這些科技,像是數位相機、MP3、可拍照的手機、視迅裝置…等。富邦2008、2009年的質化個案觀察結果都發現兒童青少年的網路活動多元且活絡,他們透過相簿與部落格以及即時通訊軟體來展演自己的生活,維繫他們的社交關係,這與國外的調查結果相符,過半數的兒童青少年擁有自己的網路空間以維繫與朋友的關係。2009年台灣的調查發現,網路霸凌的現象已存在國小學童的生活中,甚至衍生成為實體的校園霸凌,Ofcom的研究結果則顯示近四成的青少年最不希望發生在網路上的事就是霸凌行為。

(十一)除了網路霸凌以外,國內外的研究都發現兒青少常在網路上下載音樂或影片。顯然,當代兒青少關於網路上可能觸法的行為,相關的法律知識的理解都有待加強,Ofcom甚至提出警訊表示「很多兒童青少年都會在網路上買東西,卻不知道下載與分享音樂和影片可能會觸法」。

承上,儘管台、英、美三地的研究重點有所不同,但仍可從中發現當代的兒青少媒體使用行為現況。從家裡的家庭電視到小至隨身攜帶的手機,他們一天有超過四分之一的時間是浸淫在各種媒體的環境裡。雖有大量且多元的媒體選擇,但以數位媒體為主,像是電腦、網路、線上遊戲、手機,而他們如何分配有限的時間流連於媒體世界之中以及如何使用各式媒體,成為值得關心的問題。

當代兒童與青少年的生活環境就是媒體環境,儘管很多論述都指出媒體所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但使用媒體並無絕對的善惡,關鍵在於成人是否能協助他們正確、快樂、有效的使用各式媒體,並且摒除站在權威的角度去看待媒體對兒青所產生的意義與形成的文化,而試著理解與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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