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論壇報2002/7/5
異教與異端
「異教」是指在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異端」是指在三個基要信仰(三一論﹑基督論﹑救恩論)上犯錯誤的基督教團體。異端也讀聖經,只是他們從聖經讀出不同的教義,導出不同的神學。如果是在這三個核心信仰之外的問題,我們通稱是次要的教義﹔在次要的問題上犯了錯誤,我們不稱它是「異端」,而是「偏差」或「極端」,或是「狂熱派」或是「非主流派」。
記得有一年我教「教會歷史」時,將班上同學分成八個小組,讓他們分別去研究八個有異端嫌疑的基督教團體。這八個團體,其中四個一看就知道是異端﹕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韓國的統一教以及耶穌晨星會。四組的同學很輕鬆地就判定,這四個團體是基督教的異端。
另外,有四個團體是處於比較模糊的地帶,其中第五個是新約教會,第六個是安息日會。我的學生按照三個基要信仰,判定這兩個基督教團體不是異端。新約教會的末世盼望比較狂熱,安息日會比較是拘守舊約律法的規定。因為這兩個基督教團體,都接受那三個信經,所以他們都過關了。
偏差與非主流
最後,在最模糊地帶的,就是我們中國本色的教會,一個是召會(聚會所)﹑一個是真耶穌教會,這兩個基督教團體是增長很快速的本土教會。我的學生在做最後判定時很狡猾,因為他們認為老師的立場會比較寬,所以他們最後就用兩個比喻,來形容這兩個基督教團體。他們說﹕召會(聚會所)與真耶穌教會,就好像是打棒球時,原來是界內滾地球,後來滾到界外,所以算不算分呢﹖算不算是正統呢﹖
另外一個比喻是﹕有一棵樹是種在圍牆之內,也就是說,原來是在正統信仰的範圍之內,可是因為樹的枝葉長得太茂盛,長到圍牆外面。我說學生狡猾,是說他們最後把燙手山芋丟回給老師,要我自己來判斷,答案讓老師來說。我當然也沒有讓我的學生失望。
我最後的判定是,按照那三個基要信仰,三個核心的標準,我認為召會(聚會所)與真耶穌教會不是異端,他們應該算是「非主流派」。
為什麼不算是異端呢﹖因為他們在三個基要信仰上應該都沒有問題,至少他們接受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通常基督論沒有問題的基督教團體,我會接受他們是主內的肢體,不是異端。至於為什麼我判定召會(聚會所)與真耶穌教會是「非主流派」呢﹖因為這兩個團體在三位一體的教義上,有一些瑕疵。
基要真理中的奧秘部分
三個核心信仰講到最核心的部分,都有奧秘的成分。所謂「奧秘」,就是它已經超越我們的理性所能理解,超越人類的語言所能夠表達的。奧秘,說淺白一點,就是有表面的衝突,可是卻是把更深奧的真理表達出來。
三位一體﹑基督論和救恩論,都有奧秘的成分﹕我們的神,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可是祂們不是三位神,祂們是同一位神﹔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也不是聖靈,可是祂們是同一位神。聚會所與真耶穌教會的瑕疵主要是在三一論,認為聖父就是聖子,而聖子就是聖靈。
基督論也有奧秘,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講到基督是完全的神,祂不受時空的限制,祂從亙古直到永遠不改變。講到基督的人性,祂受時空的限制,祂有生老病死,祂有一個開始,有一個結束。如果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祂就不可能是人。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必須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這是第二個奧秘。
第三個奧秘是救恩論。上帝的救恩是白白的恩典,連信心也是上帝賞賜的恩典。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上帝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參出埃及記卅三章19節﹔羅馬書九章15節),上帝要揀選誰,祂就把信心給那個人。所以信心是上帝的禮物。如果人得救與否,是因為上帝的預定﹑揀選,那麼人就沒有責任﹔可是聖經說﹕信耶穌的有永生,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參約翰福音三章18節)。定罪,就是人有責任﹔講上帝的預定,人就沒有責任。但是聖經說,這兩個都成立,這是第三個奧秘。
承認理性的有限
奧秘是我們的王牌,王牌是不可以隨便使用的,只能在最後的關頭才亮出來。當我們講解三個基要信仰時,必須很認真﹑仔細,將聖經講得很清楚的真理表達出來。而講到最後,我們必須承認人類的理性有限﹑語言有限,以信心來接受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真理,包括奧秘的部分。
這三個基要信仰環環相扣,它們有骨牌的效應,缺一不可,一個倒了,另外兩個也會應聲而倒。如果耶穌基督,祂不是完全的神,那麼基督論這張牌就倒了。而三位一體的信仰,三位中的第二位耶穌基督不是完全的神,三位一體也應聲而倒。如果耶穌基督不是完全的神,那麼人得救,不能夠僅僅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還要加上自己的功德,自己的努力來補救。所以,因信稱義,白白的救恩也會應聲而倒。(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老師)
討論題綱﹕
1.如何定義異教﹑異端﹑偏差﹑極端﹑非主流派﹖
2.理性在信仰中扮演的角色為何﹖信心與理性的關係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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