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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媒體教育應納入學校課程


1998-04-26基督教論壇報社論

我國殺人犯罪率,按八十六年法務部統計,每十萬人中有六點八件,僅次於美國,躍居世界第二。若視殺人犯年齡層分佈,以卅歲至四十歲最多,其次是十八歲至廿四歲,廿四歲至卅歲。令人憂慮的是殺人犯的年齡層,正在往下發展。
最近中和高職女生命案偵破,十九歲的兇嫌原是死者哥哥的同學,因暗戀死者不成,由愛生恨,鑄下大錯。自承收看電視“社會祕密檔案”及“台灣變色龍”等描述犯罪手法節目,因此學到許多犯罪模式,也用在作案中故佈疑陣。
不久前,十二歲國小學童,強暴其四年級學妹後加以殺害的案件,嫌犯宣稱其犯罪手法亦是學習自電影、漫畫。近期媒體的報導,少年犯罪幾乎在全球性的惡化中,特別在媒體過度競爭、電視節目充斥暴力與色情的國家,像日本、美國、英國,近年來均發生了駭人聽聞的青少年殺人事件。
美國最新一季電視節目,穿插了大量色情、髒話與暴力,連當紅卡通節目都大開黃腔,滿嘴髒話,故事中主角作惡多端、言不及義,雖然引起家長及學校老師憂心,但忙於事業的父母無暇教育子女,只得任由電視污染子女心靈。電視媒體為了提升收視率,有錢可賺,堂而皇之辯稱節目劇情只在反映時下年輕人想法及說話口氣,作父母的應該面對現實,瞭解青少年文化。指望電視節目自律,談何容易。
然而根據專家研究,電視是兒童社會化的一項重要因素,年齡層越低,對娛樂性愈高的節目愈有興趣,在節目惡質化的趨勢下,愈煽情、愈剌激的節目,就愈吸引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青少年收看。
實驗顯示,生活中直接觀看暴力行為的兒童,暴力傾向最高,其次是觀看電視暴力節目,再次為收看卡通暴力者,完全隔絕暴力學習環境的兒童,暴力傾向最低。學理上及現象上,在在證明了青少年暴力犯罪與電視節目的暴力表現密不可分。
自去年五月份起,台灣各電視台,紛紛推出了以台灣重大刑案為題材的節目,不但詳實描繪了歹徒犯案的手法,殘暴血腥的畫面亦過度呈現,成人觀眾都備感心理壓力,對兒童、青少年的影響更是深遠。事實上,一項收視率調查報告,平均每六名收看此類刑案節目的觀眾,就有一人是兒童或青少年,我們社會潛藏的犯罪危機,不言可喻。
本報社論曾一再呼籲作為社會公器的媒體應知所自律,不能繼續作污染人心、毒害幼苗的溫床,但以金錢誘惑的法力無邊、人性“行善”軟弱無力的前題下,要媒體自行淨化,我們不能抱持太大的希望,只有再回到家庭及學校,培養兒童對媒體具有批判,思考力的教育。
學校媒體教育的發展,以英國較為先進。早期英國教育界認為媒體文化不僅低俗,對傳統文化尤具破壞力,為了避免兒童受到媒體毒害,應由學校老師為兒童注射媒體防毒疫苗。多年後英國漸漸發展出一套對媒體積極正面的態度,重在訓練兒童批判思考的能力,以辦別媒體內容的優劣,甚至將欣賞研究也列入學習的目標。自一九八○起,媒體教育課程已正式成為教育體系中的教學科目。
美國自一九七八年,分別針對兒童、國中、高中、成人等不同年齡層研發適合的課程與教材,正式媒體教育教材,也在一九八二年完成。鄰國日本雖在媒體教育上尚未有理想的進展,但東京市政府曾在一九八六年提出:“媒體教育是未來教師及父母的重要工作”主張,應是必然趨勢。
我國媒體?育,雖仍在起步階段,但以目前媒體的亂象,對下一代的負面影響,更可認定為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政府教育單位,在改革高等教育、推動成人?育的同時,更有必要在最短期內,加強中小學生認識與分辨媒體的觀念,增強被毒化的免疫力。
長久之計,應可參考美國對不同年齡層設計的教材,並納入正規的教育體系中,才有可能落實對為人父母者,在家中教育子女,引導兒女批判與選擇閱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