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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樂聞樂思/兩廳院應廢止評議制度

【聯合晚報╱焦元溥】 2011.06.26 03:14 pm 

  
據聯合報十三日報導,法國鋼琴家薩洛(Alexandre Tharaud)被兩廳院 評議委員會列為C級,以致未能拿到檔期。上周討論了背譜問題,本周讓我們來看此等評議的嚴重弊病。

有多嚴重?兩廳院 自己就說出答案:「由於評議委員只判定分級、不寫理由,且採共識決,不能公開個人看法,兩廳院 尊重委員決定…」自1987年7月7日宣布解嚴後,作為公家單位仍能說出上述言論,實在勇氣過人,但勇氣並不能掩蓋制度之荒謬。首先,今日究竟有多少民主國家,演出場館仍採行如兩廳院 之審核制度?卡內基音樂廳與倫敦南岸中心等,都以先來後到原則受理,這些著名場館能透過租金與制度,讓申請單位審慎而非胡亂送件,那兩廳院 審核之目的何在,效果又如何?

其次,音樂家程度要如何衡量?是以一張CD一場演出,還是看其諸多錄音與多次演出?照兩廳院 的審核制度與邏輯,無論是何理由,只要音樂家在國家音樂廳某次演出不佳,下次申請就該被列為次級。但我們真能以如此方式評量?鋼琴家羅森(Charles Rosen)說得好:評量一位鋼琴家,是以其最佳水準而論。他彈差的頻率,則會影響聽眾的購票意願。我們不能挑蘇東坡一闕較不出色的詞,就論斷他是次級詩人。音樂廳又怎能透過時間甚短的評審會議,就判定、甚至阻擋某些音樂家演出?

再者,評量標準為何?假設有國內團體策劃經年,推出工程浩大的精采企劃,演出時間卻和臨時送件的柏林愛樂撞期,試問兩廳院 會做何評比?就以近三年為記,兩廳院 要不要統計,有多少台灣音樂家或演出團體曾經被評為A級?國內音樂家無論多麼努力,卻幾乎只得B級,撿別人不要的檔期,如此制度究竟意義何在?

最後,若非隱藏評審過程的不堪,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何不公開且不說明理由。究竟每次開會多少委員出席?過程如何?會不會僅由一、二名委員,每位申請者只聽其五秒演奏就決定「等級」?對照國內各大文學獎,每輪投票與評審討論無不詳盡公開,去年華沙蕭邦大賽甚還公布每輪評分,給予獎金與榮譽的賽事都公開至此,得給低分以阻絕演出的評議卻諱莫如深,此等制度和黑箱作業何異?評等不寫理由,我們又如何能知,評委不是以個人宗教、政治、或其他非藝術專業的私人考量,判定申請者等級?

兩廳院 匪夷所思的判等,並非薩洛一例。唱片等身、行程滿檔的鋼琴家歐爾頌(Garrick Ohlsson)去年申請場地時,即使他是蕭邦、布梭尼、蒙特婁大賽冠軍,2008年又以貝多芬奏鳴曲拿下葛萊美最佳演奏獎,評審委員聽其錄音後,竟給他分數甚低的B,就是若非選在檔期較空的七月,根本無法在音樂廳演奏的低分。若兩廳院 自認評審過程光明正大,就請莫以「不寫理由、採共識決、尊重決定」為藉口,徹底公布過程,特別是該場評議是由哪些委員負責。我相信不只筆者,許多愛樂者,以及有可能受教於這些委員的學生,都很有興趣知道真相。

對了,歐爾頌明年將和國家交響樂團合作柴可夫斯基第一號鋼琴協奏曲,此等B級鋼琴家的演奏,無誠勿試,特此提醒。



【2011/06/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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