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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樂聞樂思】敲兩下還是三下?


焦元溥/聯合晚報∕    2016/03/08 第1005期
前晚國家交響樂團演出馬勒第六號交響曲前,出乎意料,指揮呂紹嘉臨時加入車炎江博士的導聆,講解身為詮釋者他所做的兩項重要決定:一、此曲二三樂章順序,他決定把詼諧曲放在第二,慢板放第三。二、此曲第四樂章要以大槌敲擊。原本三次,後來改成兩次,但呂紹嘉決定還是敲三次。這很有趣,因為兩項都是作曲家最早的想法,卻和其「最後意見」不同。
作曲家創作過程中可能有非常多不同想法,有些殊途同歸,有些各說各話,有些包括段落增刪,各種情況都有。如何選擇版本,也成為詮釋者的課題。最後意見」有時確實是深思熟慮後的結果。比方說威爾第歌劇《唐卡羅》,喜歡版本比較者大概會樂在其中,有法文版也有義大利文版,四幕版和五幕版各有千秋。經過多年思索,威爾第的「最後意見」是義大利文四幕版,而我的確覺得這是比較好的版本(但我不排斥五幕版)。雖少一幕,但四幕版一開始就直接進入複雜糾結的劇情,戲劇效果更凝聚強烈。
但馬勒第六號交響曲,就常讓指揮者思考,作曲者是否「當局者迷」?呂紹嘉雖用最新校訂版本的樂譜,但還是把慢板樂章放在詼諧曲樂章之後,「因為此曲第一樂章和詼諧曲樂章素材相似,詼諧曲像是第一樂章的加強,而第四樂章結構完整自成體系,篇幅又長達半小時,首樂章和詼諧曲要聯合起來才能和其抗衡。就素材而言,慢板樂章和其他三樂章都不同,像是來自另一世界的樂想,非常適合放在前後兩大段落之間。如果在首樂章之後就直接演奏慢板樂章,情感對比不會比連聽首樂章和詼諧曲之後再聽要強,這或許是浪費了如此精彩的音樂。」
至於那代表命運的大槌,呂紹嘉則是在排練最後才決定要加回被刪除的第三擊。「這第三擊和前兩擊很不一樣。前兩者都是在樂曲情緒高峰出現,是命運和人對抗,但難說勝負;第三擊是在音樂高峰之後才出現,那就真是將人徹底擊倒。我覺得還是要這第三擊。」
呂紹嘉違逆了作曲家的意志嗎?一方面,作者本來就無法獨攬詮釋權,二來,馬勒自己可能也沒定見,不然也不會反覆思量,覺得兩者皆可,也就不會有延續至今的討論。舒曼《交響練習曲》有五段變奏被作曲者捨棄,布拉姆斯編校樂譜又加到附錄當補遺,現今許多鋼琴家卻將其添回樂曲演奏,甚至自行安排順序—這是和作曲家「最後意見」更不同的處理,卻是甚為流行的詮釋。
音樂藝術之精采,就在於這是從「做中學」的實踐藝術,紙上談兵永遠無法見能真貌。不同指揮家對馬勒第六的不同結構思考,自然會導致不同選擇。呂紹嘉和NSO極其精彩的演出,讓我們再度見識到此曲的偉大,而只差第七號,呂紹嘉就要和NSO完成他的馬勒交響曲全集之旅。就讓我們一起期待這天的到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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