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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

樂聞樂思/音樂廳是國家門面嗎?

2016-06-26 13:40聯合晚報 焦元溥
最近桃園國際機場大淹水,相關檢討總可見「機場是國家門面,這樣出包實在丟臉」的評語。如果機場好壞事關國家顏面,那麼我們的表演場館—除了本地,也是世界各地來台演出藝術家的舞台—如果也是千瘡百孔,是否也有損國家門面,需要嚴格檢討?
「國家音樂廳向來被公認國內最佳,但2007年起,聽眾發現,在晚間8時至8時20分間,廳內某處就會發出 『砰』聲,彷彿有人大力開門或踩踏……」
上述文字是2010年六月,聯合報記者何定照的報導。六年前情況一度相當嚴重,後來兩廳院請來音響專家檢驗,不知做了什麼處理,大幅減少如此怪異巨響,聽眾終於可以自在賞樂。
本來以為狀況已經改善,但近一年來,「劇院魅音」再度回到國家音樂廳,怪響出現頻率愈來愈高。就最近所聽的薩洛獨奏會和魯比莫夫獨奏會而言,出現次數可達七至十次,嚴重擾亂欣賞情緒。這對演出者也是干擾:國家交響樂團首演德國作曲家魏德曼(Jörg Widmann)的《歌》,樂曲開頭靜謐處,音樂廳發生巨響,作曲家相當驚愕,不知聲從何來又為何而來。
魏德曼不知道的,我也不知道。他覺得驚愕,我覺得沮喪。我不知道前幾年為何巨響消失,也不知道為何怪聲重回,我只知道國家音樂廳去年進行大整修,整修之後不但怪聲依然存在,現況甚至愈來愈嚴重,似乎也看不到解決的可能。究竟「劇院魅音」從何而來,是否可藉由人工處理調整,還是聽眾就必須忍受這個不定時但必然會每晚爆炸的聲響炸彈,任由其一次次干擾演出?兩廳院沒有做出任何解釋,我也沒有答案。
唯一的建議,是音樂既是聲音與時間的藝術,若場館主動發出噪音干擾演出,一如美術館破壞藝術家展品,那就應該予以退費或賠償。若發出一響就退場租五千元,不失為認真負責的方案。或者,我們也可以發展在地特色,將怪聲做國際宣傳:「要看《歌劇魅影》,請到倫敦或紐約;要聽 『劇院魅音』,請來台北國家音樂廳!」危機就是轉機,轉機就是商機,國家顏面也可以是門好生意,千萬不要輕忽以對啊!
演出資訊:
地點:台北國家音樂廳;時間: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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