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的心靈裝設防護網
認識「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哇咧推廣教育組
網路被稱為是二十世紀的重要發明之一,也引爆了所謂的「資訊爆炸」時代。但這樣的媒體誕生後,最快被傳播的,不是正確的知識,而是暴戾、血腥和色情,而且徹底潛入每個家中的電腦。
於是,在一片歡聲鼓舞之後,又是一片愁雲慘霧,家長、老師、學者專家和政府,無不憂心忡忡。因為在早期,網路幾乎無法管;不只沒有法源,就算立了法也管不了。除了禁止孩子上網,似乎沒有其它方法。偏偏「網路時代」來臨,孩子必得上網,擋也擋不住,父母在兩難之間實在不知所措。
有鑑於此,國外許多專家,也包括資訊專業人員和機構,紛紛討論如何在保障網路言論自由的前提下,也能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心靈,免受不當資訊之污染,而「網路分級」的概念和機制,於焉而生。經過多年的實驗和改良,「網路分級」技術在最近幾年漸趨成熟,許多先進國家開始立法、宣導。我國亦在2003年修法,並開始著手訂定相關法規和制度,其中最直接相關的是「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以下稱「網站分級法」)。
而身為青少年及兒童父母和師長的我們,不能不了解這些法令的內容,以保障孩子心靈的健全和自身的權益。
認識「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網站分級法」,除了規定提供網際網路服務之各單位,其在網路分級的角色與責任,最主要的任務是規範「限制級」之網路內容,並要求提供限制級內容之網路內容提供者,應主動加上識別標識,包括程式識別碼及明顯之「限級級」圖樣和警告標語(第四條及第六條)。
所謂「限制級」之內容包括: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人尚可接受者。四、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至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以上內容為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之人不得瀏覽。」而在同一條款(第四條)內也明訂:「電腦網路內容非列為限制級者,仍宜視其內容,由父母或師長輔導瀏覽。」
而內容為限制級的網站,按第六條的規定:
「一、內容提供者應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之電腦程式碼,依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規定作標示。二、內容提供者提供內容屬性主要為限制級者,應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標示限制級分級標 識或「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意旨之文字。三、平臺提供者、內容提供者,提供內容屬性係部分涉及限制級者,得不為前款標示。但應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標示「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意旨之文字。」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所規定,具限制級內容之網站,應在首頁標示此限制級標識。
換言之,「網站分級法」與「出版品分級法」類似,只有涉及限制級內容的業者,需要有明顯標示;而未涉及限制級內容的網站,是不用提出標示的。但若有提供聊天室、討論區、貼圖等功能的網站,則應標示是否設有管理員及適合進入瀏覽之年齡(第五條)。
守護孩子心靈的三道防線
防線一:安裝「網站分級軟體」或「網站過濾軟體」
1.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的網站分級系統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網站上免費提供「分級服務」。您可至該基金會在資訊月之專區,或至網站下載軟體(http://www.ticrf.org.tw/chinese/html/06-rating-3.htm),並按照網頁上指示安裝軟體、設定密碼;日後若網頁瀏覽器偵測到設有PICS限制級程式標籤的網頁,就會出現「內容警報器」,需要輸入密碼才能瀏覽。但這個系統需要業者和使用者的配合,業者需貼程式標籤,使用者需作瀏覽器的設定,才能真正發揮功效。
2. 市面上的網站過濾軟體
市面上的過濾軟體大部分是黑名單的方式,也就是將所有限制級的網頁收集起來,使用者只要瀏覽到限制級網頁,若在黑名單裡,則不予進入。
防線二:監督業者及政府
雖然有法令也有軟體阻擋不當內容,但「道過一尺,魔高一丈」,若業者不自律,存心鑽法律漏洞,我們仍很難安心。所以,家長及社會大眾,都應善盡監督的責任,一發現沒有依法行事的網路業者,應即刻至各縣市社政單位或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舉發,督請主管機關依法查辦,「網站分級法」才有可能真正落實。
防線三:教育及以身作則
第三道防線,也是最重要的防線,是「教育及以身作則」。只要孩子「心裡的那把尺」是很清楚明確的,外面世界再混亂,也很難污染到孩子的心靈。
平時的家庭及學校教育,就應注重孩子的道德、品格教育,教導孩子如何分辨有害的資訊,並學會拒絕誘惑;讓孩子知道為什麼那些限制級內容不好,訓練他們作選擇和拒絕的能力。而最重要的,是身為家長、師長,能言行一致,以身作則來拒絕限制級內容,身體力行,成為孩子生活中的典範。自然而然,孩子也會在你身上學習到明辨是非,拒絕誘惑的原則。@
本文部份內容由「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提供,特此感謝。
更多關於孩子的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http://www.ticrf.org.tw/chinese/html/05-laws-1.htm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http://www.ticrf.org.tw/chinese/html/05-laws-2.htm
「出版品及錄影帶節目分級辦法」: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8470&ctNode=1874&mp=1
參考網站:
「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網站:
http://www.ticrf.org.tw
「行政院新聞局」網站:
http://www.gio.gov.tw
哇咧星樂園通訊第25期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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