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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奉獻神學:基督徒的奉獻心態~殷影

基督教論壇報2011.07.13


奉獻在教會主日崇拜中,為諸多項目之一,且是一個重要的項目,因為耶穌十分注重人的奉獻。祂到聖殿去敬拜時,非常注意人奉獻的行為:「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主在仔細觀察奉獻者的心態:「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按基督時代聖殿的第二院宇(即婦女院)廊下有十三個捐輸筒,投入之錢順著筒流入庫內,筒的上方書明捐款用途,使奉獻者可以選擇奉獻項目再將錢投入。

鮮明的對比

耶穌帶領門徒走進聖殿院中與門徒一同坐下,要仔細觀察奉獻者投錢入庫的情形與奉獻者的心態;財主投錢入庫,應是大踏步走到銀庫,然後鄭重地將一大把銀錢徐徐倒入庫中,錢筒應為金屬製造,所以投進的銀錢與庫筒相撞擊會發出悅耳的金屬響聲,奉獻者面帶春風,旁觀者也投以肯定與欽慕的目光,等奉獻完成,財主們便大搖大擺走進殿中。

但耶穌要門徒特別留意的卻是一位窮寡婦的奉獻,這位窮苦婦人應是低頭走近銀庫,東張西望,等到財主們奉獻完畢走開後,看看旁邊無人,才匆匆地走近錢庫將兩個小錢急投庫中,迅速回頭離去。這兩種奉獻心態的對比,看在基督眼中,隨即給門徒上了「奉獻神學」機會教育的一課:並立即作出了評比:「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基督與門徒在聖殿院中所看到的是一幅強烈對照的信徒奉獻圖:富足與貧困;有餘與不足;些微與全部;招搖與慚愧;以及傲慢與自卑;這幅對比的圖畫,很可能會轉變成為陰間的另一幅圖畫,即滅亡與永生。

十一奉獻沿革

如今各教會都有十一奉獻,其淵源來自以色列人對神的奉獻,舊約律法所規定的,在十一捐之外,另有樂捐,當初建造聖殿的材料,便是以色列人樂捐的,如今教會的十一奉獻不再是規定的律例,而純為樂捐,也不再限定為收入的十分之一;但十一奉獻畢竟是一個很好的模式,正如舊約規定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一樣,今天全世界都在主日休息,不必用律法另行規定,因在七日中有一天安息,是一個很好的制度。

聖經中記載以色列人十一捐獻的歷史沿革:以色列人按律法有十條要捐輸與上帝:以色列人從土產中每年十分取一,供給利未人(民書記十八章20-21節);每年另有二次十分之一捐獻,為耶路撒冷守節的需要(申命記十四章22-25節);每到三年之末,要將本年的土產取出十分之一,給城中的利未人和客旅並孤兒寡婦用(申命記十四章28-29節);將頭生的男丁和頭生的公畜分別出來,奉獻與主(出埃及記十三章12-13節,民數記十八章16-19節);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末記十九章9-10節,大概這是田禾的六十分之一);果樹上初結的果子,四年之內不可喫,到第五年纔可以喫(利末記十九章23-25節);每到第七年,不可耕種田地,這一年田間所生的五穀百果,全歸民中的窮人食用(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0-11節);另有當獻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利末記一至五章);數點以色列民數的時候,每人當出贖命銀子半舍客勒(出埃及記三十章11-16節,參馬太福音十七章24節);除以上九宗不可少的捐項外,以色列人為還願要獻上平安祭,並樂獻的祭(利末記二十二章18、21、23節,申命記十六章16-17節,二十三章23節)。

信徒奉獻的心態

善功與博奕式奉獻

十六世紀羅馬教廷全力推行信徒以善功贖罪,並販賣贖罪券,奉獻的金錢甚至可以將已逝親人由煉獄中釋出;傳言親人的靈魂可隨奉獻金錢投入銀庫之響聲而釋出。馬丁路德竭力反對此說,因違反《聖經》,遂引發宗教改革而與羅馬教廷分離,並誕生了「抗議宗」的新教;如今基督教視奉獻為功勞的信仰雖早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因信稱義,賴恩得救」,因信徒奉獻原為本份,並無功勞可言;更無法換取親人靈魂得救。

但這種思想卻無法完全由信徒意識中根除,當信徒將金錢投入奉獻袋中時,下意識總會想到,要獲得一些報答;如同拜偶像者到廟宇中去參拜,奉上「香油錢」的心態差不多。信徒甚至會以投桃報李的心態期待先知瑪拉基的話:「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三章10節)在此情況下的奉獻,是否存有博奕心態,如同向吃角子老虎賭博機中投下的錢幣,有待檢視。

沽名釣譽式奉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講的一段話,很難使人了解:「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十三章3節)保羅在這裡所講的很不易為人了解,何以連已身都獻上焚燒了,卻還沒有愛呢?若保羅所講的為神的聖愛(Agape),人當然沒有,但人的欲愛(Eros)呢?在人的欲愛中便無法排除沽名釣譽的成份。教會許多奉獻項目中,都難以排除沽名的成份;如奉獻建禮拜堂或其他特別事工,教會總喜歡將奉獻者的名字在教會週刊上公布(為徵信);有些教堂中的座椅上都鑲著奉獻者的名牌。初期教會有一個十分顯著而可怕的例子,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將自己的田產變賣了,獻給教會,但卻私自留下了一些;為何如此,不就是要沽一個「全所有奉獻」的名聲嗎?但卻為使徒彼得識破,並當場宣布了嚴重的處罰,罪名就是欺哄聖靈(使徒行傳五章1-11節)。

行禮如儀的奉獻

由於主日崇拜節目中,有奉獻項目,奉獻袋伸遞到眼前不好意思不奉獻,只好行禮如儀,多少有些被迫奉獻的感覺,但如勉強為之,奉獻意義便全失。據說,古老歐洲教會用的奉獻袋,袋上裝一支長柄,故不需將奉獻袋由一端傳到另一端,而是由收奉獻者將袋直接伸到會友面前,因為另有一種作用,如有會友在低頭打瞌睡,奉獻袋長柄便可順便將他搗醒,為奉獻袋的另一種妙用。

許願式奉獻

這種奉獻心態,基本上與異教無異,到寺廟中去參拜,要奉上香油錢,當「善男信女」在參拜的同時,便會向偶像許願,許願中要向參拜的「神像」,提出請求,如參拜的神祇能助已達成心願,便當如何如何(如再塑金身、重修廟宇之類)。胡塗信徒如在祈禱中提這類訴求,將上帝當成偶像,以奉獻的金錢當作投機與施賄,效果剛剛相反。

全所有奉獻

主在聖殿中與眾門徒觀察的這位窮寡婦,獻上的不是十分之一,也不是十分之十,而是連同自己的生命,甚至餘生一起奉獻給上帝。這種奉獻是毫無保留的全所有奉獻,她不但獻上身外之物(兩個錢),而是全身心的奉獻,如保羅勉羅馬人教會:「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十二章1節),當基督教訓門徒關於世上財寶時的態度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富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六章19-21)。

這位寡婦所做的奉獻表率,是身、心、靈的全奉獻,這不是舊約的制式奉獻,而是新約基督徒的全所有的活祭奉獻,她的奉獻是將自己一切的問題,一生的歲月,都一次而永遠地獻給主,以自己的生命來榮耀神,獻上完整的身心(不用分成幾分之幾),揚棄了舊約奉獻十一的思維,也勿須等候上帝由天上開窗戶傾福,因為她自己成了向他人傾出之福。所以連基督也將她當作奉獻的楷模,鄭重予以表揚。(殷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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