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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3日 星期六

社論:性教育或性別平等教育?




這幾個月來,台灣教會界最普遍關切的莫過於國小、國中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六年成立「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從事各項與兩性平等議題相關工作之策訂、推動、督導及處理,以建立不具性別歧視之學校教育及社會文化環境,達成兩性平等的最終目標。

從兩性平等到性平教育

民國九十七年教育部課綱的七項重大議題中,把「性別平等教育」列為第一順位。在此年修訂的《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課程綱要》中,表示了希望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能達到三項核心能力:「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與「性別的自我突破」。

在三項核心能力下,列出了12個主要概念;課綱中又定出了共69個分段能力指標;並且委託東華大學與高雄師大編製教學手冊提供教師參考,包括了給國小教師的《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以及給國中教師的《性別好好教》。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從「兩性」到「性別」用詞的改變。用詞的改換其實關係著一個運動及思潮的轉換。當從「兩性」的用詞轉換為「性別」的用詞,提供了除「男」、「女」兩性之外的想像空間。

其實,不管兩性平等教育或是性別平等教育,原本立意與目標都是好的。但是立意與目標的好,結果並不一定就是好,有賴其他條件與過程的配合。九十七年教育部課綱致命的缺失,至少有兩個。

需要健全深入的性教育

第一個問題是本末倒置的問題,就是把需要有健全性教育才能探討的性別平等議題,當作我國性教育的基礎。

性別(gender)是性(sexuality)的一部份,卻不是全部。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又是性別的一部份,並非全部。而性傾向認同又是性別認同的一部份。將這一小區塊的「性傾向認同」當作國民性教育的主軸,合適嗎?

美國紐約東西方健康科學院鄧明昱教授,在一篇介紹美國的學校性教育的文章中說:「什麼是性教育?性教育是貫穿於人生全程的一個教育過程,它向人們提供完整正確的資訊,幫助人們在性認同、性關係、親密的行為等方面建立正確的信念、價值觀、態度和活動方式。

性教育的資訊包括性的發生發展、生殖保健衛生、人與人之間的性關係、性活動、性角色等等。而任何一個方面或任何一個問題,都會涉及到人在生物、社會文化、心理、宗教靈性四個領域的認知、情感、外在行為三個緯度上的反應。這種複雜性決定了必須進行系統的性教育。而那種簡單、單一的性教育是不可取的。

性教育,就是要促成全體民眾,包括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性行為方面的『少數群體』(如同性戀者)的性活動成為健康生活的一部份。簡而言之,性教育的目的就是提升全社會性健康(sexual health)的水準。」

反觀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69個分段能力指標,多半只是環繞著「性別取向」類別,而且是性取向的「少數群體」為著墨要點,似乎過份的簡單和單一。至於那些過去、現在、將來都至少佔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傳統性傾向」的國民,他們也非常需要有充分的教育,培養他們成為一個健健康康的「男人」和「女人」,他們的需要反而在這個課綱被忽略了。

因此,第二個問題是有關國民中小學教育內容的選擇問題。

國中小應教授穩定基礎知識

考慮國民中、小學學生的心智成熟度及時間精力的限制,教育者要考慮選擇的課程內容,當然是要他們能吸收又能成為人生基石的必要知識、技能與價值態度。一般教科書的取材原則,越初級的教育,所傳遞的,應該是文化中越結晶的並經過歷史檢驗穩定不易改變的基礎性知識;越高等的教育則隨著心智判斷力的成熟,才是去處理越有爭議性的題目和內容的時候。

性取向的議題和內容是最近學界流行的議題,眾說紛紜仍有很大的爭議。這有如要國小、國中學生還沒懂加減乘除,就要去學微積分。把連大人甚至專家學者都還擺不平的議題,當作我們國民教育的基礎綱要,要國小、國中生消化吸收應用,是否恰當,值得深思!

若我們的教育目標是為了培育健康的國民,在建構教育主幹,特別是關係全民的基本教育,首先要找的是最大公約數,接著才是分枝細部的的處理。甚願我國的教育,不只著重於資訊與技巧的灌輸,態度、價值觀與分辨能力,也應該要負起責任來承擔的教導。我們的國民需先有健全深入落實的性教育,才可能有健全的性別教育的思考。

2011.08.13基督教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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