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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試析基督教會和文學藝術的關係(下)基督教的美麗與哀愁~莫非


2010-04-27基督教論壇報


是否可以教導基督徒,文學藝術也是信仰生活裡的一部分?文化裡的一個領域?了解創造力的源頭是來自神,想像力也是神創造的一部分。


戲劇方面,新教徒的影響有兩面。一方面,英國戲劇因為新教改革而生出新的活力,戲劇中開始有辯論和自我表述。伊麗莎白劇院產生,莎士比亞可以更自由地探索歷史、行為與道德,而無須一定要創作帶有宗教主題的作品,這些使戲劇從正統信仰裡被解放出來。

戲劇方面
然而新教徒權威人士卻仇視並恐懼戲劇,因為劇中所刻劃的種種罪和不道德,深怕會在信徒間鼓動一些顛覆性的價值觀。一篇出自一位清教徒手,簽名為 T.G.,發表在1616年的論文裡,提出了七個原因解釋為何基督徒既不能演戲也不能看戲(註1):(1)戲劇是來自異教儀式。(2)戲劇都在處理謀殺和邪惡。(3)演員都有藝名,且常穿些不妥當的戲服演出罪惡。(4)我們若接納戲劇,便也參與了他們演出的罪惡。(5)看戲的結果是浪費錢、時間,也會使新生命軟弱。(6)教會有史以來,都是警告會眾不能看戲。(7)上帝常會用意外災難來審判演員和看戲的觀眾。

1642年,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議會終於通過法律關閉所有劇院。若非王權後來又恢復勢力,恢復劇院,這對英國文化的影響很可想像。然而,很可惜地新教徒卻自此對戲劇棄絕,使戲劇發展愈來愈傾向膚淺。一些舉止講究的喜劇,取代了在靈裡和道德上的深度探索。基督教信仰對這一領域的影響也就此斷絕了。

連續幾世紀,一些偉大基督徒都在作品中不約而同地反對劇院。劇院常被等同酗酒、咒詛、賭博和不道德,被視為對信徒有害。19世紀英國基督教孤兒院創辦人喬治‧慕耳(George Muller)就曾反對看戲,說劇院對神的孩子十分不合適。

文學方面
對小說的影響呢?新教徒的影響也一樣曖昧。一方面學者認為新教徒在思想方面的影響,使小說這一新的文體成為可能。新教徒教導中,強調個人在道德上應有責任感,也注重內在反省。為分析個人行為動機,新教徒變成屬靈經歷和懺悔日記的偉大保存者。這不但鼓勵了書寫,也發展出對內在聲音的尖銳敏感性。(註2)
18世紀的《魯賓遜漂流記》,普遍地被認為是英國第一部偉大鉅作。華特(Ian Watt)教授認為這種主觀、個人化的屬靈敘述,是非傳統的新教結果。這種小說超越其他文學形式,可以把人更深地帶入內在道德世界。他在《英國小說的產生》(The Rise of English Novel)一書中提到,這種建立在自傳體回憶錄上的小說,可以幫助我們更接近小說主人翁的內在,也是新教徒內省趨勢流傳最廣的文學形式。(註3)
然而雖然新教徒提供了理論架構,允許小說發展,卻並不贊同小說這一文體。認為讀小說只是消遣性的活動。過去,且一直僅限於上等社會人士所專享,現在下等社會日漸投入,便引起爭議,一些權貴擔心他們會用不屬靈的方式來閱讀。

新教徒更視「消遣」為不正當,認為生活應用在思考道德和屬靈裡的成長,而非只是娛樂。同時小說是虛構的,如果讀者要真正享受閱讀,便必須相信一派胡言的「謊言」。認真的信徒,應了解沒有什麼會比神的話語更能對人有益。

隨著啟蒙時代發展,藝術和信仰在歐洲與西方文化裡愈來愈分裂。即使像19世紀靈性很深的詩人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也曾在壓力下把早期創作的詩作全付諸一炬。他稱之為「屠殺無辜」式的獻祭。約有七年,他嚴厲地自律,只作祭司崇拜和服事,完全不涉及寫詩。直到有一天,他教會的屬靈上司暗示,應該有人寫首關於一艘在德國沉船的詩,才又開啟霍普金斯詩的創作生涯。(註4)
流行文化方面
一百年後的今天,電影、電視仍常被一些保守教會視為洪水猛獸。1944年好萊塢基督教電影協會成立,幫助基督徒針對所有電影作道德級別檢定。至今的好萊塢或紐約百老匯裡,仍難找出基督徒導演製作的好作品。《時代》雜誌有一次列出二十世紀百位重要娛樂與藝術人物裡,只有五位有公開基督教信仰跡象的人士。(註5)
流行音樂是另一引起爭議的領域,尤其黑人的爵士、藍調與嘻哈。至於對滾石音樂的抗議,常被認為內含撒旦訊息或鼓吹不道德生活,基督教會走過燃燒、示威和抵制等階段。

天主教的藝文傳統不斷
相形之下,天主教對各種文學藝術的鼓勵和支持從未斷過。如果說新教重文字,天主教則重造型(註6)。在更正新教不斷發展教義教理等宗教文字的同時,天主教徒則繼續忙著建造、整修教堂,委製聖壇器飾、圖畫,以及聖母、眾聖徒的雕像。不斷延續各種美輪美奐的新建築及藝術品。

1965年梵蒂岡會議,還曾特別發表公文聲稱:「文學藝術以其特有方式成為教會生活很重要一部分。他們不斷為人性、人類問題、發掘並精進人類自我與他們所生存的世界,尋求表達的方式。並嘗試在歷史中與宇宙裡發掘自我位置,為苦難、喜悅、人類需要和潛力拋出光亮,列出臻至更快樂的可能目標。藉此提昇人類生命,且隨不同時代背景嘗試用各種方式來表述」(註7)。

因此文學上,近代著名又從不絕版的基督教信仰色彩作品,多是天主教作家的作品。有英國的華歐(Evelyn Waugh)、葛林(Graham Greene)、托爾金(J. I. Tolkien)、塞兒斯(Dorothy Sayers)、卻爾斯頓(G. K. Chesterton)、美國南方的普西(Walker Percy)、奧康娜(Flannery O’Connor)、法國的莫里亞克(Francois Mauriac)、伯那歐斯(Georges Bernanos)、日本的遠藤周作等。他們每一位都曾嘗試用不同的文學手法,探索在一個信仰失喪的世界裡,如欲靠信仰為生所產生的種種張力。

電影裡所刻劃的神父與修女形象,也透露出比基督教牧師或佈道家有更多的理解和同情。著名的好萊塢導演:卡普拉(Frank Capra)、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福特(John Ford)、包括近年來拍《受難記》的梅爾吉勃遜,都是天主教徒。

另一著名法國名導演布列松(Robert Bresson),常拍的主題是拯救、贖回,靈魂揭露和形而上學,以及物慾橫流的世界。他也是知名的天主教徒。

為何會如此?為何天主教作家不但擁有更大的發揮自由度,又能在非基督教出版界與娛樂市場裡擁有大眾讀者?而且,作品中可讀到的是,失去信仰的天主教徒,往往會比未失去信仰的基督徒,融進了更多的神學議題在其作品中。

這要歸諸於天主教一向有贊助藝術家的傳統,卻無基督教對藝術存在意義的焦慮。多年來,天主教神父或修女若有特殊藝術或文學恩賜的,多會得到教會支助學有專攻,不斷追求精進。進入專業後,且會提供藝術工作環境,鼓勵藝術工作者可以專心在其領域裡發展創作,而無生活經濟上的後顧之憂。

天主教的彌撒儀式也兼具感官和戲劇性。神父出場一行有彩色祭司袍服和閃爍燭光,教堂裡有彩色玻璃和神聖藝術擺設。彌撒中,詩班歌聲好似從空中飄下的天使之音,空氣中飄著馨香味,在加上酒和餅的繁瑣聖禮儀式演出等…。紐曼教宗稱天主教教會是「她孩子的詩人,充滿詩歌安慰漂離的人,用浪漫想像和富有象徵的故事,帶領敬拜者與神親近。她的存在就是詩,每一詩篇,每一個懇求,每一次奉獻,每次頌唱的短詩,十字架,僧帽,香爐,皆是兒童夢想和青少年渴望的完成」(註8)。

許多天主教徒成為作家或藝術家,都會強調他們第一手的宗教美感經驗,就是來自教堂裡的彌撒儀式。

再加上天主教界提供的各項資源,如文學藝術獎學金,教會或神學院雜誌上的影評、畫展評論,文學評論等,皆提供一接納創作,也鼓勵藝術工作者的環境,為基督教文學藝術延續了不斷的「香火」。

廿世紀後基督教會的反省
從教會歷史看來,基督教文學藝術似乎是兩大神學──新教和天主教──分裂下的受害者(註9)。出於對創作想像力的恐懼和防範,幾百年下來,新教徒對文學藝術不斷打壓又禁止,使得文學藝術徹底從文壇、畫廊、音樂廳和劇院裡撤退,只死守在教會牆內的獨特圈子裡。

雖說基督教強調追求屬靈敬虔與純全聖潔是美好的,但是否一定要付上代價成為無色無味無創意的「清教」呢?原本只為保護羊群,不受世俗文化的污染,而一一挪除文學藝術裡的象徵、形象、比喻和美感。但在一層層淘洗後,最後殘留下來的文學藝術,已失去原本藝術該有的本質與真實。這也可說是基督教會歷史裡留下來的一大傷口。

但20世紀起,媒體開始多元化。後現代文化裡,藝術地位被提昇,不同形式的幻想開始被接納,廣播、電視和電影把文學藝術又帶進社會,引入家庭。基督教忽然醒悟到有新的傳播方式需要學習,尚待開發,也最好掌握。

然而就像麥克阿瑟所言的老兵,「文學藝術不死,只是悄然隱退」。基督教文學藝術雖然在過去幾百年裡未被燃起,但亦未完全死滅。廿世紀時,隨著西方基督教會的靈恩運動,開始引進以感官經歷神的宗教經驗,也因而對開發感官的藝術文學有了容納的空間(註10)。


然而就像麥克阿瑟所言的老兵,「文學藝術不死,只是悄然隱退」。基督教文學藝術雖然在過去幾百年裡未被燃起,但亦未完全死滅。


各樣藝術形式開始被引進西方教會的崇拜。不只教會崇拜裡有一向所重的詩班,現更融合流行樂風,配上古典或現代各種樂器伴奏,還有的用舞蹈肢體敬拜,或用戲劇輔助福音訊息的呈現。

光在美國,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基督教文學研討會、寫作營會,藝術營與舞蹈敬拜等的活動豐富多樣,供各類創作的基督徒選擇參加進修或與同好連結。全國牧師大會或各種領袖營訓練,也引進基督徒專業音樂敬拜、戲劇、音樂、沙畫等成為訊息節目的輔助。結合信仰與文學藝術的雜誌一一出爐,較具代表性與權威的《Image》雜誌,從創刊至2009年已有20年。基督徒從事文學藝術的創作者,也開始有獎學金或駐地創作的制度輔助。

但若談到基督教文學藝術的開發,底子老實說尚不厚。因為一個人需要多年浸浴在音樂、藝術與文學裡,才有可能培養相關方面的美感,這在許多基督徒裡早就遺失了。普拉斯(Adrian Plass)曾就此毫不留情地批判:「過去三十多年來,現代教會座落在公共場合裡,然後開始著手進行,帶著嚴肅與讓一般人相當排斥的粗鹵,向世界彰顯她多麼會砸自己的腳。

寫作、畫畫、舞蹈、音樂…這些被整體教會界曾視為極端可疑,特別在進入公共平台如收音機與電視時,所有的講究和創意便從訊息裡被抽走了…只剩下單薄、蒼白,卻又教義決然,使得那些被傳遞、被教導要顛覆生命的人,特別覺得受騷擾」(註11)。

普拉斯的評語也許嚴苛,但不可否認,無論東西方文化裡,基督教的藝術文學與媒體,都普遍受到專家學者的批評或為大眾排斥。但這些拒絕,又反過來被基督教解釋為是惡者攻擊,是黑暗對光明的抗拒,是拒絕真理而對基督徒創作者的迫害。卻可能忽略到,專家與受眾所說的,只不過簡單地指出一個事實:現代的基督教作品宣傳多過藝術創作。

也許作為基督徒需要思考的,是當基督教出於恐懼,而把藝術文學創作摒除教會門外時,其實也摒除了神創造裡很大、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是否可以培養一個比較健康的態度來面對文學藝術呢?是否可以教導基督徒,文學藝術也是信仰生活裡的一部分?文化裡的一個領域?了解創造力的源頭是來自神,想像力也是神創造的一部分。

當然,也需要提醒想像力的危險,在於對黑暗面的沉溺會給魔鬼留有攻擊的破口。也需要澄清聖像或天堂等的創作,都只是創作出來的藝術品,而非神聖代表或神學教導。

可以想見,這方面還需要許多的摸索與教導,了解文學藝術在神創造裡的重要性,同時也了解其特殊的限制與陷阱。中國人說:「不能因噎廢食」。對文學藝術全然地壓抑或剷除,在某些方面來說,和全然地擁抱和崇拜都有同樣的危險。


也許作為基督徒需要思考的,是當基督教出於恐懼,而把藝術文學創作摒除教會門外時,其實也摒除了神創造裡很大、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們是否可能,再給基督教文學藝術一個機會?給文學藝術創作基督徒一個定位?就像前言所說,即使最卑微的掃街者,也可以為神的榮耀工作,文學藝術工作者,更可以用創作來榮耀神!服事人! (全文完)

註解:
1.Steve Turner Imagine(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29
2.Steve Turner Imagine(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30
3.Ian Watt The Rise of the English Novel (London: Chatto Windus 1957)
4.Luci Shaw The Partnership of Art and Spirituality in Luci Shaw (ed.) The Swiftly Tilting Worlds of Madeleine L’Engle (Wheaton Illinois: Harold Shaw Publishers 1998) p 14-15.
5.Steve Turner Imagine(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22
6.acques Barzun 《從黎明到衰頹──五百年來的西方文化生活》,(台北,貓頭鷹出版社, 2004)p104
7.Steve Turner Imagine(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33-34
8. John Henry Newman Essays Critical and Historical vol. 2 in H. S. Bowden The Religion of Shakespeare(London:Burns Oates 1899)
9.Brand Chaplin Art and Soul(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34
10.Brand Chaplin Art and Soul(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1)p34
11.Plass Adrian in Artyfact(London Arts Centre Group Winter 1995)p5201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