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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神與人立約~康來昌


2006-05-27基督教論壇報

 神是「跟人立約的神」,尤其是「改革宗」的神學,特別喜歡講「立約的神」─所立的,是一個不平等的條約。雖然神那麼尊貴,我們那麼卑賤;但是因祂愛我們,就願意跟我們產生一種關乎約(Covenant)的密切關係。約或契約的觀念是很深入西方文化的。在西方,很多事都是用契約,來決定兩造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例如:婚姻就是一個約,甚至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也有一個不成文的約定─當政府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快樂的權利時,被統治者就有權力來換掉這個政府。因此,「約」對家庭、社會、政治也有很大的影響,這些觀念主要是從聖經的「聖約」而來的。

 神跟人立約,是希望彼此維持一個友善的關係,最明顯的當然是神跟以色列人的立約。我們基督徒在每次聖餐的時候,也會有這樣的感動,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飯後祂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是我立約的血。」(馬太福音廿六章28節;馬可福音十章24節)「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5節)今天基督徒因著神的恩典─祂兒子的寶血,跟祂成為一個親密的、約上的夥伴(partner);在這樣的一個「新約」的關係,不但祂的忿怒被免去了,我們且得到祂兒子的生命,能夠遵行祂的話,享受祂對我們的祝福。

 以色列人與神立約時,神說:「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未記廿六章12節)神願意作以色列的神,可是以色列人常常悖逆,不願意作神的子民,這約就破了,好像離婚了。這些以色列人,就好像背道的妻子,跑掉了;可是神就像那個死心塌地的丈夫,耐心地要把她挽回,這在舊約裡已經預表,新約時神的愛終把我們贏回來,使我們永遠忠於神。

 我們現在就在這「新約」裡,與神有親密的關係,雖然我們常常惹祂的忿怒,但神讓我們越來越聖潔。祂創造萬物,但祂最關心人,所以祂拯救人,不僅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也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讓我們有能力不再犯罪,過一個聖潔的生活。這是藉著祂的聖靈、恩典,和祂生活中對我們的管教,讓我們能夠聖潔。記得耶穌說:「舊皮袋不能裝新酒」,祂不斷把新酒加給我們─就是把基督或聖靈更新的能力給我們,不斷地更新我們這個器皿,讓我們能不斷地承受這新酒、新祝福。包括復活,就某個意義來講,也就是一種更新。我們的神是一個更新的神,不僅平常在生活中更新我們,有一天也會把萬物都更新了。

 這位全能的神,祂創造、管理、拯救、呼召、揀選、預定、立約、聖化、更新,祂在這一切的作為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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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與神有約的關係?跟神立約可不可以用與神約會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