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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人的可憎~康來昌


2006-06-03基督教論壇報

 如果神不啟示人,人就不能知道神的啟示─甚麼是人可憎的事。當我們講『神論』,談到神的慈愛、神的全能、神的創造、管理、拯救、呼召、揀選、預定、立約、聖化、更新時,我們也必須講到『人論』,包括以色列人、教會,以及人的墮落敗壞和蒙恩。我們一方面要知道神慈愛的事,一方面也要知道人可憎的事。


以西結書十六章1-2節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神要先知以西結使耶路撒冷知道這是一個啟示。十六章3-5節:「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這裡在講以色列人,也是在講人類,在講墮落的你我。


我們在這個世界是可憎的,提多書三章3節說:「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人真的是這樣,人本來應該是尊貴的,彼此尊重的;但人犯罪了,就成了可憐、可恨,又彼此相恨的。跟你我一樣,事實上我們也是可憎的;這世界上我們也不愛人,人也不愛我們。


但在這可憐、可恨的時候,神看到了我們,以西結書十六章第6節說:「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神對這個嬰孩說:「你仍可存活。」更好的翻譯就是「你活下去吧。」神要我們活下去,祂用祂的話讓我們活下去─給我們生存的機會、恩典、力量、盼望,和真實的幫助。雖然神沒有在我們身上看到一點優點,只因為祂愛我們,就叫我們活下去,且產生很多優點。


以色列,一個被丟棄在野地的女嬰,但神愛她,就餵養這個棄嬰,使她長大;又打扮她,使她變得非常的美麗,有皇后一般的尊榮。這裡神用一個擬人化的寫法,他是一個丈夫、一個國王,他愛這個女孩子,他娶這個女孩子,讓她成為王后─這是在講以色列,也是我們每個人,包括世界墮落以後的人。我們雖然離開了神,但是神仍然賞賜豐年,常施恩惠,我們吃喝飽足,凡事喜樂。對於信和不信的,神都這樣的祝福。當然對信的人,神使我們在這個世界裡,能夠因為信靠祂,以祂的信實為糧;也因著信靠祂,與祂更親密,更多領受祂的指引。不是神對別人不公平,而是我們蒙恩了,我們就聽祂的話;越聽祂的話,就越認識祂。


基督徒成為神的新婦,像王后一樣;但我們也墮落、遠離神。聖經裡面總是用「淫亂」這個字,來形容以色列人遠離神,就像一個不守婦道的妻子,人盡可夫─意思就是說,一個蒙了神祝福的百姓或教會,不專心的依靠神,枉顧神的恩典,而去敬拜其他的偶像;這就像一個婦人跟其他男人睡覺,且把丈夫給她的金銀、寶物、裝飾、食物,都送給了這些男人,這豈能不惹自己丈夫的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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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底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世界是可愛還是可憎的?基督徒對人的價值和身體態度應該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