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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顛覆傳統的女子─他瑪(上)~莫非


2007-11-06基督教論壇報

經文:創世記卅八章6-30節
 許多人都同意《聖經》中的創世記,是一本充滿精采故事和生命啟示的書。字裡行間,處處閃耀著人性掙扎和神工作的痕跡。在這蘊量飽滿密度極高的文字中,閱讀需要細嚼慢嚥,才能得其真味,且會發現有許多耐人尋味的地方。

 他瑪的故事即為一例。細想,為何在滿是一群男人的故事之中,會忽然出現一個女人的故事?

 在創世記卅八章裡,若讀前後文,會發現著名的約瑟故事尚未講完,而且還似正要進入高潮,為何會忽然插進一整章看來不大相干的紀錄,談約瑟哥哥猶大和媳婦他瑪之間的種種糾纏?

遭遇坎坷,卻不屈從宿命
 說實話,這一段故事常會被人們忽略,也並非成人查經的熱門材料。內容有遺精、嫖妓和亂倫等令人驚異的成份,當然,更不合適做兒童主日學的教材。

 但不容忽視地,他瑪是一個女人的典範。

 生長於舊式社會,受制於傳統制度,一生遭遇坎坷,她卻沒有屈從宿命,仍然奮而用她獨特的創意顛覆當時文化,保留她那條族譜的後續之線。同時,也在一個否定她的世界裡,為自己的生命劃出了一席之地,歷史上因此而留名。所以也可以說,他瑪是一名十分特別的女子。

 然而讀這段經文,首先要有個了解,他瑪所用的「突圍」方式,是當時社會文化下的「不得已之惡」,並非我們的學習重點,也不應成為了解她真正生命品格的障礙。真正值得我們記取的,是她的生活態度和依靠神的意志。

富有深意的名字
 首先,「他瑪」這名字,別看中文翻譯顯得中性無奇,原文卻富有深意,是指一棵棕樹,同時也有身材苗條的意思。在沙漠勁風的吹拂下,枝條彎彎,但不會被折斷,足顯其生命的韌性。從他瑪的一生看來,她也真配得上這個名兒。

 他瑪是一個生長於迦南的外邦人。一生成長在傳統之下,婚姻也是經公公安排嫁入以色列民族,成為長媳。她的公公又是誰呢?就是猶大,也就是當初和兄弟們一起合謀把約瑟賣去埃及的共犯。

 由此可知,猶大是帶著背棄弟弟的罪疚陰影長大的。後來又娶了迦南女子(2節),而在以色列族裡失去威信。因為迦南地有許多道德敗壞與拜偶像的習俗,尤其是淫亂罪特別嚴重。這裡所說的淫亂,是指在迦南拜偶像的宗教制度裡,青年男女要在祭台前獻上性行為,祭給假神,廟宇因而成為藏汙納垢的淫窩,十分墮落。

寡婦身分卑微不堪
 猶大娶了迦南女子為妻後,生下三個兒子。由他的家庭狀況,正反映出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的明顯後遺症。因為外邦母親往往不懂得要用神的話語教養孩子,因此他的大兒子珥,也就是他瑪的第一任丈夫,在耶和華眼中便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7節)。雖沒細說怎麼死,但《聖經》中因為邪惡而被耶和華擊殺的不多,可見他的邪惡極大,不虔不敬到極點。

 他瑪因而成為寡婦,無夫無子。在那個社會裡,寡婦可以說是一種恥辱身分,沒有經濟能力,很多時候要靠乞討維生。所以那時有一習俗是「兄死弟襲」。

 申命記廿五章5節中便曾如此記載:「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如果哥哥死亡,弟弟便得娶下嫂嫂,讓死後無子嗣的哥哥可以有後嗣來繼承產業,同時也可照顧寡嫂的生活。

背上「剋夫」誣名
 於是,猶大又將次子俄南配給他瑪為夫。可想而知這種情況下的同房,是多麼尷尬的一件事。但在以傳宗接代為目的之文化背景下,還勉強可行。只可惜俄南並不想使他瑪生子,給哥哥留後。因為若如此行,家產便得在三弟兄中均分。這是一種人性私心,也無可厚非。

 他本可以避免和嫂嫂同房,便不會懷孕﹔但他卻沒拒絕與他瑪同房,只是遺精在地。占盡了嫂嫂便宜,卻詭詐地不使她懷孕,不給哥哥有任何留後的可能(9節)。難堪地,他瑪完全知道俄南做了什麼,卻苦在心頭,說不出口。

 但人行惡,神絕放不過。俄南所做的,耶和華也看為惡,便叫俄南也死於非命。他瑪再次成了寡婦,無夫無子。

 按道理,猶大本應對他瑪應許,待第三個兒子示拉長成,再許給他瑪為夫。然而猶大後來卻食言了,因為他開始害怕。怕什麼?中國人對連死兩個丈夫的女人有個苛刻名稱,「剋夫」。

化被動等候為主動出擊
 猶大現也會怕,怕他瑪會害他連最後一個兒子也會失去(11節)。所以他吩咐他瑪回鄉,但並不允許她改嫁,反而要她繼續留在父親家守寡。

 如此情況被遣回娘家,對他瑪來說,處境極為艱難。在那時代,寡婦通常回娘家會被適當地接待。但他瑪仍算是已婚身分,對猶大家來說,只要還有一個兒子存在,他瑪就得等著再嫁。以色列人又和中國人很相似,重家庭和孩子。他瑪既已有了剋夫加不能生育的壞名聲,天天穿守寡服飾,只能無盡期地等待。對那個時代的女人來說,她的故事等於已經玩完,沒戲唱了。

 而且,回首已走過的一生,兩次婚姻、兩次喪夫,至此無子,被遣送回娘家,她的一生如果要下個定義,「恥辱」兩字就差不多道盡了。

 後來猶大喪妻,有一天,他去一個地方叫亭拿,是他剪羊毛的人地方(13節),也算是公事上的出差。他瑪聽說了,便決定化被動等候為主動出擊。如果猶大不把最小的兒子給她,她便得盡自己所能來延續子息這條線。

認不出自己的兒媳婦
 於是他瑪換下寡婦衣裳,穿上色彩鮮豔的衣服,用帕子蒙臉,又遮住身體,假扮妓女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14節)。

 蒙臉,是當時迦南妓女的習俗,包括在做「那檔子」事時,這樣可以給男人一個假象,好像在與神女做愛。如此男人會覺得他不在進行性交易,而是在敬拜神,全然一種自欺欺人的心理。就因迦南信仰頗迎合男人心理,因此以色列人一旦沾染,便不易拋棄。難怪上帝對這種拜偶像方式是強烈指責。

 蒙臉,也使猶大在「伊拿印」認不出他瑪是他的兒媳婦。諷刺的是,「伊拿印」在原文是「張開眼」的意思,而猶大就是在此被矇蔽,看不清楚。當他走近門口時,真以為他瑪是妓女。而他已守寡一陣子,有生理需要,便真的要求他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16節)。

 然而他瑪問:「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這是一段召妓時會有的講價對話。但他瑪說的卻不是職業妓女的話,一般應該是妓女直接說:「五十塊錢睡一次!」她卻問猶大:「你願意付多少?」這是她的聰明。

運智留下猶大信物
 猶大說:「我從羊群裏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17節)。

 一隻山羊羔在那時可說相當貴重,最重要的是他沒辦法揣在身上,得回去拿了再送來。所以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麼?」
 他說:「我給你甚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裏的杖」(18節)。

 這裡的印如同印章,刻上猶大特殊的標誌,當他在公文上按下,便形同簽字。印又得用一個帶子掛在脖上,既安全又不會掉,且可隨時使用。通常公事旅行,像猶大這次去剪羊毛,都會帶著。至於手杖,也不為裝飾用,一般牧羊人用來趕羊,也是貴為一族領袖的權威象徵。

 所以向猶大要印、帶子和手杖,形同向他要現代的駕駛執照,皮包和信用卡。有常識的人應不會輕易地給出去。但猶大卻不知為何沒有三思,全給出去了。經文上說「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18節)。

家門受辱 極端憤怒
 後來猶大請朋友送羊羔去,卻找不到那妓女。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她。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23節)。他丟了印又丟了柺杖,很不方便,但又不適合張揚詢問,便只好算了。

 果然,三個月後他瑪懷孕了,猶大一知道,第一個反應居然是:拉出她來,把她燒了!(24節)。

 在當時的社會裡,對那樣的罪一般處罰是用石頭砸死。燒死,只有在針對祭司的女兒犯罪時,才需要用得上。猶大反應如此激烈是為何故呢?居然要用這麼極端的刑罰來對付他瑪。

 難道他心中真覺得他瑪有「剋夫命」,害自己一生死了兩個兒子,又死了太太?還是因為他瑪和他兩個兒子都生不出個孩子,現卻從陌生男人那懷了孕,讓他覺得家門受辱?

 我們不知道是哪一種,但是從猶大的處罰方式,可看出猶大極端憤怒。

 但他瑪不慌不忙地,向猶大送出東西和話語:「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25節)。(待續)
(作者從事文字事奉十九年,南加富樂神學院畢業,現為全時間文字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