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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樂聞樂思/小學需要流行音樂課程嗎?


焦元溥/聯合晚報/2014/10/7
前幾天看到以下這則報導,我非常困惑。
「明年文化部也首次編列四千萬元,嘗試與教育部合作,開始推動流行音樂正規教育。希望從明年9月起小學有流行音樂課程。同時鼓勵技職學校或大學辦理學分或學位的學程,培育流行音樂人才制度化。」(《人間福報》)

首先要說,雖然我的寫作與研究皆以所謂的「古典音樂」為主,但我完全不排斥流行音樂(還在著作裡以白紙黑字寫了)。但我認為,教育部應該做的,不是在小學開設「流行音樂課程」,而是扎實做好基礎音樂教育,深化國小音樂課—就是從旋律、和聲、節奏、曲式、音色(甚至一點對位)等基礎開始好好教,教材要編得好,音樂舉例與欣賞必須包括各類音樂,從文藝復興、巴洛克一路到爵士、民俗、傳統、流行音樂等。

我們需要在學校推動的,是讓學生能夠體會聲音的變化,賞析音樂寫作的風格與技巧的教育,是提綱挈領又觸類旁通的「好的音樂課」,而不是「古典音樂課」或「流行音樂課」。就像好的中文基礎教材應該納入從詩經到現代文學的各種作品,讓學生知道同樣的技巧可以在各個時代存在,也欣賞各個時代的作品。

這不容易,卻是理所當然。現今許多有能力有熱忱的音樂教師,早就以這種方式教導學生,國外的音樂教材更是如此。台灣推動音樂教育也很多年了,可是即使國小到高中有九年音樂相關課程,絕大部分民眾還是不識五線譜,甚至看到樂譜就害怕。音樂課不是被借走,就是學生學來學去仍僅停留在唱遊階段,遑論賞析不同的音樂。這不得不說是我們教育的失敗,更不用進一步討論美感教育與美學思索。還有人記得教育部信誓旦旦,要花42億的「美感教育五年計畫」嗎?現在又成果如何呢?

我支持在技職學校或大學辦理流行音樂學程,但若基本素養不足,卻把學程當成仙丹妙藥,那可以保證,無論課程開在何處,最後都不會有顯著成果。這則新聞的相關報導中,包括「曾有台師大學生參加歌唱比賽受到無情批評,沮喪地跟校內老師說:『從來沒人教我們怎麼唱流行歌。』」唉,辛曉琪也是受過專業聲樂訓練的女高音,為何她就能唱流行歌,還是公認的頂尖高手?如果沒有能力分辨不同演唱技法,耳朵聽不出差異,那問題可能不是「不會唱流行歌」,而是「根本不會唱歌」。不深化音樂教育,卻要在國小開設流行音樂課程,這是治絲益棼、事倍功半,希望我們別再重複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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