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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教會歷史專題(第18講)救恩論的教義爭辯(4-1)錯誤的救恩論

基督教論壇報2002/10/4【作者:蔡麗貞】   


我已經用系統神學的角度,講正確的救恩論,現在進入教會歷史,檢定錯誤的救恩論。

爭辯的開始

(伯拉糾vs.奧古斯丁)

當東方教會正在爭辯基督論時,西方教會突然爆發了救恩論的爭辯。多半的異端是發生在東方教會,因為東方教會走的是感性﹑神秘主義的思想路線,比較容易有錯誤﹔西方教會,因為受羅馬法的影響,比較是嚴謹的推理,邏輯﹑分析走向,所以西方的異端較少。但是這一次救恩論的異端是發生在西方的教會,主角人物是英國的修道士伯拉糾﹔另外一位主角是大名鼎鼎的神學家奧古斯丁。

伯拉糾所代表的,是一般的理性主義﹑道德學者的思想,他高舉人的自由意志,強調人在行為上要負責任,都是我們本性比較能接受的論調,亦即,比較靠近人性。

奧古斯丁所代表的,是正統的神學思想,也就是聖經對人的評價與地位,亦即,聖經對人的罪,對人性敗壞的認知。

伯拉糾對人性比較樂觀﹑肯定,這也是所有的教育學家﹑倫理學者所強調的﹕人的責任﹑自由意志,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但是,奧古斯丁根據聖經,對人的形象是悲觀的,是灰暗的,除非上帝施恩,否則人是很可憐的。伯拉糾採用的是教育學的角度,其實中國人會比較能欣賞他的思想。

伯拉糾的觀點

1.否認原罪

伯拉糾認為原罪的思想,會導致社會的道德敗壞,因為人做錯事情,會推卸責任,會說是原罪使他犯罪,使他不能不犯罪,所以伯拉糾否認原罪的存在。他說,人犯罪,不是因為有罪性,人犯罪不是遺傳亞當的罪性,而是效法亞當的壞榜樣,效法亞當不順服上帝的壞榜樣。這就符合孟母三遷的思想,給小孩子好環境﹑好榜樣,他自然學好,但如果把他放在壞的環境中,給他壞的榜樣,他就會學壞。

自由意志使人可以不犯罪

伯拉糾承認需要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就是給人自由意志,而這自由意志使人有不犯罪的可能﹔人可以選擇不犯罪,神也藉著啟示﹑律法﹑理智,指引我們當行的﹔所以人若願意,他可以遵行神的誡命不犯罪。伯拉糾說,所謂的稱義﹑得救,是學習耶穌的好榜樣,拒絕亞當的壞榜樣。

2.人可以靠努力而達全善

人需不斷的努力,痛下決心﹑追求長進,才能夠達於全善。

伯拉糾的優點是,他強調道德律,認為人裡面有良知﹑良善,他也強調耶穌的榜樣,人要學好榜樣。他強調人有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可以加強人的責任感。但是,伯拉糾的缺點是,沒有認清人性的軟弱,事實上,受教育的多少,不會決定一個人的好壞,有時候受教育愈多,犯罪的手法愈新穎,所以,不是教育的問題,不是榜樣的問題,而是人性軟弱的問題。

伯拉糾的另外一個缺點,是把上帝的恩典,限制在天賦能力上,他忽略了聖靈可以工作在罪人身上的恩典,聖靈會給我們恩典,勝過罪惡。

伯拉糾否認原罪,否認稱義,明顯與聖經的思想衝突。聖經羅馬書五章12節﹕「…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才會犯罪,伯拉糾否認原罪,嚴重的破壞了因信稱義的教義。

正統教會的思想是﹕救恩﹑稱義是上帝單方﹑主動完成的,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完成的救恩,是如此的完美,人只能用信心來接受而得救。伯拉糾的理論,根本否認人有蒙救贖的需要,如果不是罪人,何必需要救恩呢﹖當人肯承認自己是罪人時,才會覺得自己需要救恩。(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老師)(待續)

討論題綱﹕

為何半伯拉糾派比伯拉糾派容易混淆耳目﹑被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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