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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初代教會歷史專題第三講:聖經正典的鑑別標準


基督教論壇報2002/6/25
教會的權威,是否比聖經正典權威高呢?我們的答案是:大公會議不是「決定」正典,而是「追認」已經被教會奉為正典、權威的聖經。 【作者:蔡麗貞】  樣內心充滿平安、寧靜、勇氣、溫柔、順服、感恩、能力與盼望?◎許震毅

就舊約與新約的正典權威來說,舊約的問題比較少,因為有耶穌的榜樣,耶穌所接受的舊約權威,我們也接受。

問題比較大的是新約正典,新約正典確定的時間很晚,大約在主後第四世紀的時候,教會召開了幾次會議,譬如三九三年的希波會議、三九七年的迦太基會議,才正式確立正典的範圍。

正典與大公會議

有人會問:從耶穌的時代,到主後第四、五世紀,這四百年間,教會信仰的依據究竟是什麼?而且,既然是由教會的會議來決定新約正典廿七卷書的範圍,那麼教會的權威,是否比聖經正典的權威高呢?至少過去的天主教就認為,教會的權威跟正典的權威是一樣高。

我們的答案是:大公會議不是「決定」正典,而是「追認」已經被教會奉為正典、權威的聖經。事實上,當四福音或是保羅、彼得的書一被寫成書信,就被各地的教會傳閱、誦讀。聖經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上帝會保守祂自己的啟示,在教會中被流傳、被教導,這是一個很奇妙的恩典。

正典的鑑別標準

教會如何判斷、評定哪一些書卷是上帝的啟示?有四個鑑定的標準。

第一個標準是,必須出於使徒,以及使徒的第一代門生的作品。他們曾經親耳聽過耶穌或使徒的見證。

第二個標準是,正典的內容,必須以耶穌的身分地位、耶穌的工作為中心。譬如,福音書是耶穌的傳記,使徒行傳繼續敘述耶穌在歷史中的影響,書信的部分則是闡述耶穌的教訓所產生的神學,以及應用性的教訓。

啟示錄是預言耶穌以及世界未來的關係。有人很怕讀啟示錄,認為艱澀難讀,有些神學家甚至把它當作遊樂的場所,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事實上,啟示錄仍然是以耶穌基督的身分、地位為中心信息,這個思想脈絡是非常清楚的:「耶穌是首先的、是末後的;祂是那存活的,祂曾經死了,現在活著,而且一直活到永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祂是被殺的羔羊;祂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燈臺中行走的。」

第三個標準是,必須廣為各地教會所接受、所使用。我們必須要承認,對於正典的了解或應用,早期教會比我們還要清楚,這些曾經親耳聽過使徒教訓的古代教父們,比我們清楚正典是什麼﹗譬如啟示錄,曾經被東方(講希臘語地區)的教會所質疑,但是後來經過了長期的討論、鑑定,最後被普世的教會接受了。

正典是上帝的話

第四個標準是,正典必須具有屬靈的震撼力,以及道德的感化力。聖經正典不僅深刻地影響了人的思想,而且會改變人的行為,這種力量證明正典是上帝的話。雖然,這個鑑別標準稍嫌主觀,但是,它仍然是可用的鑑別方法。

初代教會鼎鼎大名的神學家奧古斯丁,年輕的時候放蕩不羈,他的母親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為兒子禱告多年,但是奧古斯丁就是很不容易跨入基督教的門檻。

有一天,他在花園裡散步,聽到隔壁的小孩子在唱歌,歌詞說:「拿起來讀吧﹗」正好他的身旁有一本聖經,奧古斯丁不經意地翻到羅馬書十三章13到14節:「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他竟然因著這一句話歸主了。這個例子,使我們不能夠不相信,上帝的話語句句都是煉淨的,都是帶著能力的。(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老師)

討論題綱:

1.如何回答天主教昔日的立場:教會傳統的權威與聖經正典是並列並行的?

2.聖經正典形成之前的四百年間,教會評定異端的標準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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