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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教會歷史專題(25-1)路德的倫理觀─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教論壇報2003/1/27 【作者:蔡麗貞】   
路德在處理農民暴動事件時,表現的比較嚴厲,因為他害怕宗教上的無節制,會導致社會的動亂。他認為,基督徒雖是自由的,卻要為神的緣故,順服在上執政掌權的。

基督徒要尊重社會既存的秩序,人雖然受造一律平等,沒有人能剝削別人的利益,但是如果藉口在基督裡的自由﹑平等,而以暴力來推翻制度﹑破壞秩序,卻是神所不允許的。

路德說﹕基督徒的自由是宗教性的自由,而不是社會性的自由。他反對農民將天國轉為今世物質的國度,連耶穌基督也生在羅馬帝國的制度之下,連基督自己也納稅,也守羅馬的法律,何況是他的門徒﹖

路德的國度觀

路德在處理農民暴動時,提出了他的兩個國度觀。在世上有兩個國度,一個是教會,一個是政府﹔一個是神的國度,一個是地上的國度﹔神的國度是慈愛﹑恩典的領域,而地上的國度是憤怒﹑嚴厲的領域。如果,暴民混亂這兩個國度,那麼就會導致天下大亂。這些暴民等於倒憤怒於上帝的恩典國度,而錯置上帝的慈愛於地上的國度,這兩個國度是不可以混淆的。

分開又相關

兩個國度是分開的領域,但又是彼此息息相關,彼此有密切的關係。這又是吊詭,既要分開,可是彼此又有很密切的關係。路德對於文化的態度,是若即若離﹑相反相成,既是分開,可是又要互盡義務。

政府與教會之間有密切的關係。政府所管轄的是社會﹑經濟與家庭的層面,教會所涉及的是宣講福音﹑領人歸主的層面。政府是透過法律﹑理性,權柄來治理國家﹔而教會是透過基督﹑福音,聖靈來發展。兩者之間有相輔相成的關係,政府必須維持秩序,保障安全,促進教會宣講福音的職事﹔而教會要用神的話語來引導﹑糾正﹑影響政府。如果,一個政府濫用職權,傳道人卻沒有指摘這個罪惡,則會加強暴政的邪惡。傳道人是上帝的僕人,他的職分是高於地主與奴隸,傳道人有責任協調兩者的糾紛。

現實的壓力

路德按照羅馬書十三章及彼得前書第二章的原則,極力教導信徒要順服在上執政的,他自己也努力的執行這個原則。然而,受到實際壓力時,路德自己也無法完全貫徹他的立場。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五三一年時,在奧斯堡和約之後,路德面對神聖羅馬帝國─政治的領袖,以及教皇─宗教的領袖,兩者聯手要對付﹑捉拿路德,把路德推到一個很尷尬的場面。

但路德適時地抽身,回到屬靈的領域,即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的工作。對路德而言,人民道德生活的改進,比政府的改革還要重要。如果人民的道德腐敗,則連政府也沒有辦法改進。這個世界病得很厲害,真正醫治的良藥,是在屬靈國度的領域,也就是宣講神話語的職事。這是中期成熟時期路德神學的中心,就是「聖道神學」(Theology of the Word of God )。

馬丁路德把神的道,分成三個層面。第一個是寫成聖經文字的神的道,第二個層面是在講台上所宣講的神的道,第三個層面,也是最重要的層面,就是成了肉身的道,就是耶穌基督自己。也就是說,「基督論」是馬丁路德「聖道神學」最中心的部份,這在他的聖餐論表露無遺。(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老師)(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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