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留言
choushenan@gmail.com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教會歷史專題(26-2)加爾文的教改(下)

  基督教論壇報2003/3/14【作者:蔡麗貞】  
第二卷基督論

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耶穌基督,是一個位格,具有兩個本性─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他也具有三重的職分與工作─先知﹑君王﹑祭司。從他的神性來說,他是高升的先知﹑君王﹑祭司,從他的人性來說,他也是降卑的先知﹑君王﹑祭司。

先知﹑君王﹑祭司三職分

先知是解釋神的話,君王是治理教會,祭司是為人代求。每位基督徒,也都是小基督,我們都是繼續耶穌基督先知﹑君王﹑祭司的工作,我們今天在教會教導神的話,治理教會,也為萬人代求。

第三卷救恩論

第三卷是救恩論。其預定論講得比馬丁路德還要有條理﹑絕對。他的雙重預定論,強調神的主權(The sovereignty of God),這也是改革宗長老會的特色。

路德與加爾文都強調,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但是為什麼有些人沉淪呢﹖為什麼有些人沒有被揀選呢﹖加爾文與路德都強調預定論的正面性,他說﹕預定論是要告訴我們,人得救是出於神奧秘的旨意,是因著神白白的恩典與莫測的愛,人一點功勞都沒有。至於為什麼會有人沉淪呢﹖加爾文說﹕那是奧秘﹗聖經沒有多講,所以我們也不用爭論。

第四卷教會觀

加爾文的治會觀

根據使徒行傳廿章28節,神在教會中,設立了四個職分,加爾文說﹕我稱凡治理教會的,都是「監督」,(the Overseer),而不加以區別究竟是長老﹑牧師,還是教師。

另外,根據以弗所書四章11節,基督所設立來管理教會的人,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傳福音的,第四是牧師,最後是教師。在這些人當中,只有最後的兩種人,就是牧師和教師,在教會中才有經常的職分,至於其餘的人,都是主在他國度開始的時候,或是在特別的時候,因著時代的需要而興起來的。

治理教會的職分

其中使徒是宣教士,也可以稱為教會的第一批工程師,是被派到普世去奠定教會的根基。接著是先知,保羅並沒有把先知的稱呼,給那些講解神話語的人,「先知」的稱呼只給那些得到神特別啟示的人。

在今天,先知或者是沒有,或者是不顯著。加爾文在這裡,是指狹義的先知。今天雖然已經沒有狹義的使徒和先知,但仍然有廣義的使徒和先知﹕宣教士就是使徒,而教導神話語﹑解釋神奧秘旨意的人,都是先知。

接著是傳福音的,職位居於使徒之後,但是做同樣的事工,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及主所設立的七十個門徒。

基督在教會設立了四個職分﹕牧師﹑教師﹑執事與長老。牧師主要的工作是宣講福音﹑施行聖禮﹑解釋聖經﹔而教師主要的工作是教導聖經,特別是在加爾文的日內瓦神學院裡面教導神的話。執事主要的工作是慈善賙濟﹑照顧貧病。至於長老,是加爾文治會制度的中心,主要的工作是管理﹑懲戒。

加爾文按照日內瓦原來的議會制度來選立長老,這些長老加上各教會的牧師,組成了教會的法庭,每個禮拜開會一次,專門辦理懲戒的事件,最嚴厲的就是開除教籍,如果犯罪過於嚴重,就把他交給政府當局處理。這種長老制度是改革宗的特色,在日內瓦實施的最成功。(待續)(作者為中華神學院老師)

問題思考

1.根據加爾文的啟示觀,世人包括科學家﹑哲學家,想藉著一般啟示﹑自然界﹑普通啟示來尋求神,是否有出路﹖

2.今天若有同工宣稱得到神奧秘旨意的啟示,如何處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