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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教會歷史專題(33)近代羅馬天主教(下)

  基督教論壇報2003/5/21【作者:蔡麗貞】   


儘管天主教內部已經有很大的進步和調整,但是基督教跟天主教之間,仍然存有一些障礙。

基督教與天主教之間的歧見

一﹑啟示權威的障礙

今天的天主教還是相當的倚賴傳統,包括教皇的諭令,大公會議的信經,以及歷世歷代的傳統與習慣,這些加起來,就形成一套牢不可破的權威。雖然,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強調回到聖經,但是他們的聖經範圍,與更正教又不太一樣,他們還有次經,以及靈修用的玫瑰經。

馬利亞沒有原罪

雖然,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宣稱﹕「聖經是上帝啟示的根源﹔傳統的地位不在聖經之上,而是用來服事聖經。」不過因為還有次經的存在,而且一些讓基督教不滿的信仰就是出自於次經,譬如煉獄的根據,所以雙方在這點仍有障礙。

二﹑教皇無謬的障礙

第二個障礙是「教皇無謬」,這是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所通過的決定,成為天主教正式的教義,當年通過的時候,其實有一些神學家也有意見,可是最後是以五百卅三票對二票,絕大多數的通過。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之後,天主教很謹慎﹑小心地使用「教皇無謬」的權柄,最近一次動用此權柄是在一九五○年,並且教皇用這個特權,宣布了一個很重要的教義﹕就是「馬利亞沒有原罪」。

所以,雖然天主教不輕易的使用「教皇無謬」的權柄,可是一旦動用時,卻又讓基督教跳腳,讓我們很難接受。而且,教皇無謬這個教義,牽涉歷年來教廷的會議議決﹑教皇的諭令,它們是不是也受到無謬的保證呢﹖當年教皇曾定伽利略﹑哥白尼為異端,到了一九九○年才為此宣判認錯,所以,究竟教皇無謬的範圍有多廣呢﹖

馬利亞不是神

三﹑馬利亞崇拜的障礙

天主教多年來,一直高舉馬利亞的地位,他們宣布馬利亞無原罪﹑馬利亞升天等等的教義。這是從中世紀以來相當漫長的傳統,不但信徒習慣向馬利亞禱告,而且神父默想的對象也是馬利亞,因為他們尊重馬利亞的貞潔﹑她對上帝的順服。但丁的《神曲》,最後帶但丁去見三一真神的就是馬利亞。馬利亞成為我們與基督中間的一個中保,也就是中保的中保。

漫長的傳統由來已久,主要是因為神學上的缺陷。中世紀的天主教神學,把上帝視為公義﹑嚴厲的審判官,信徒做錯事情就會被定罪,同樣地,基督也是一個嚴格的立法者,是一個使人望之生畏﹑遙不可及的角色,必須要由另外一位溫柔的母性的角色,來引導我們到耶穌的面前。

另外一個神學的缺憾就是,過去的基督論比較強調耶穌的神性,忽略了他的人性,以致信徒不太能夠感受到上帝能夠體恤人的軟弱﹑痛苦。所以在上帝與人中間,就製造了一大串聖徒來崇拜。天主教也承認,馬利亞的崇拜是他們跟基督教之間的障礙,教皇保祿六世曾成立一個督察的小組,謹慎的查看各地天主教會的馬利亞顯聖記錄,是否真實,敬拜馬利亞的現象,是否超過了聖經的範圍。

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官方文件宣告說﹕「馬利亞是人不是神,馬利亞當受尊敬,不當受敬拜﹔當受尊敬,因為她是耶穌的母親,因為她跟門徒一樣,是耶穌的見證人。」(教會憲章第八章)雖然官方有這樣的認知,但是因為平信徒多半無讀經習慣,仍然是文盲,對真理很陌生,所以民間普遍還存在敬拜馬利亞的迷信現象。

對文化的開放性

四﹑文化妥協的障礙

特別是在中國的環境有祭祖的問題,其實在兩百多年前的明﹑清朝時,已經有這樣的爭論,當時在中國有三大天主教的差會﹕道明會﹑方濟會與耶穌會。耶穌會主要傳福音的對象是知識份子,他們認為祭祖是慎終追遠,為讓後代子女有表達思親的管道﹔可是方濟會與道明會主要傳福音的對象是平民老百姓,他們會認為已經死去的祖先是鬼神,甚至會回來吃祭物,所以方濟會﹑道明會就禁止祭祖。

三個差會在中國內部的宣教神學爭論,最後只好訴諸教廷,可是當時交通非常不方便,每次往返的文件費時好多年,所以最後宣教士需要因地制宜,按照自己修會的理解方式來處理。今天,天主教仍然依循著利瑪竇時代耶穌會的決定,允許信徒可以用慎終追遠的態度來祭拜祖先。

一般說來,天主教在文化上的態度比較寬廣,甚至到了危險的地步,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官方文件說﹕「在基督教以外的文化或者是宗教,也有真理的亮光,在偶像中尋找未識之神者,皆離天主不遠﹔如果能夠按照良心的指示,去行上帝的旨意者,可得永生。」(教會憲章第十六章)

不過,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又通過另一個文件「大公主義法令」,來平衡前者對文化過寬的態度﹕「惟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大公教會,才是獲得救恩的全備媒介。」也就是說,教會之內才有救恩,這一點似乎讓基督教比較放心。

結論

我們跟天主教之間,仍然有障礙,仍然有一些神學上的衝突﹑意見的爭執。這四百年來雙方不斷在溝通﹑協調,最近這幾年,雙方也發表了一些聯合聲明,雖然彼此的歧見仍然存在,不過,透過這一些神學的討論與溝通,雙方的距離正在靠近中。

小組討論﹕

1.天主教與基督教之間最大的歧見為何﹖

2.你是否能接受天主教祭天﹑祭祖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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