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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初代教會的解經(10)安提阿學派的解經


2006-10-21基督教論壇報

 【作者:蔡麗貞】   
安提阿學派的神學家狄奧多若(Theodore)在探討舊約與新約之間預表與應驗的關係時﹐非常嚴謹﹑小心
 以詩篇為例﹐早期教會傳統認為詩篇是耶穌基督的禱告﹐而詩篇作者是基督的代言人
 初代的教父以及中世紀的解經家解釋詩篇時﹐通常會覆述這個公式﹕「大衛以基督的身份說話」(David speaks in the person of Christ)他們認為在詩篇裡﹐大衛不是在描述自己的經歷﹐而是代表耶穌基督作禱告﹑說預言無怪乎他們可以從詩篇的每一節﹐找到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
 例如﹐詩人遭遇患難是預表耶穌基督被釘﹑受死﹐詩人境遇平順﹑讚美神﹐則解釋為耶穌基督復活後的禱告…等等
懺悔咒詛非主的禱告
 這種傳統解經法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解釋懺悔詩﹐詩人在禱告中的認罪﹐很難與沒有罪的耶穌基督搭上關係
 例如﹐詩篇四十篇6至8節引用於希伯來書十章5至9節﹐的確是以基督為說話者﹐但是詩篇四十篇的原作中﹐詩人述說自己按著律法的要求前來獻祭﹐並沒有明顯預表的意思
 12節﹕「因有無數的患禍圍困我﹐我的罪孽追上我﹐我不能夠昂首﹐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我就心寒膽顫」﹐父(如奧古斯丁)面對這節經文時﹐立刻見風轉舵地表示﹕前段在預告耶穌基督﹐而十二節則是基督代表教會在懺悔
 又例如詩篇六十九篇5節﹕「神啊﹗我的愚昧你原知道﹔我的罪愆不能隱瞞」則解釋為基督代替世人發言﹐到了第9節﹕「因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變成是耶穌基督以自己的身份說話﹐因為新約曾將這句應用在耶穌身上(約翰福音二章17節)
 如此一來﹐一篇完整的詩篇被分割得支離破碎﹐一氣呵成的禱告被肢解成為不同時期﹑境遇的說話﹐都不是一般文學作品的正常呈現
 第二個難題是咒詛詩耶穌教導門徒要愛仇敵﹐為那逼迫他們的人禱告若說咒詛是出於耶穌基督的口﹐很難自圓其說﹐所以教會傳統多半以靈意角度解釋
只有三篇彌賽亞詩
 第三個比較難的是彌賽亞詩﹐早期教會認為詩篇都是在預告耶穌基督的生平﹐很多詩篇都可列為預言彌賽亞詩安提阿學派則提出異議﹐認為詩篇是大衛的作品﹐大衛純粹以自己的經歷寫出這些禱告﹐不具預表的成分﹐所以主張詩篇真正夠格列為彌賽亞詩的數目非常少﹐狄奧多若只接受三篇詩篇為彌賽亞的詩﹕第二﹑八﹑二十二篇(其實可以再加上詩篇一百一十篇)
 狄奧多若認為﹐詩篇要從大衛的歷史背景來了解他說詩人寫詩的當時﹐並未預先知道他們的禱告將來會成為有關耶穌基督的預言大衛代表那些將要遭遇相同景況的人寫下詩篇﹐這些詩篇可以成為後代每個信徒在患難中經歷神拯救的禱告﹔而新約的作者很謹慎地抽取﹑引用或稍作修改﹐使之更配合基督受難的景況但就詩人而言﹐這些詩篇的內容是他本人真實的經歷
雅歌的多種解釋 
 雅歌可以有幾種解釋﹐最流行的是寓意解釋﹐包括猶太人的角度﹐視男主角是上帝﹐女主角是以色列﹔以及教會的立場﹐視男主角是基督﹐女主角是教會
 第二種是預表解釋﹐將男女主角的關係應驗在神或基督與教會之上﹐天主教甚至將女主角預表聖母基督教的韋敏斯特信經(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曾大量引用雅歌﹐作為教義的根據
 第三種是戲劇性解釋﹐包括兩個主角說﹐即書拉密女與牧羊人﹑或所羅門與書拉密女的單純戀情﹔以及三個主角說﹐把所羅門視為橫刀奪愛的角色﹐與書拉密女﹑牧羊人形成三角戀愛關係
 還有一種戲劇解釋是宗教祭典﹐是異教男女性神祇之間的婚禮儀式﹐賦予基督教新的靈意﹐保守的護教人士多半不願接受
 最後是近年來漸普及的字面自然解釋﹐將雅歌視為男女主角間的愛情詩歌
靈意解釋雅歌
 兩千年的教會歷史﹐寓意法(靈意解經)一直是雅歌的主流解釋方式
 從初代教會到中古世紀甚至到宗教改革時期﹐若按字面解釋為男歡女愛﹐會被驅逐出教會正如中國古代的《詩經》﹐原來也是歌頌男女愛情關係的作品﹐但是過去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都是用道德的角度來解釋《詩經》﹐尤其宋明理學如朱熹等﹐更是將《詩經》應用在君臣關係的國家層面﹐在道貌岸然禮教的社會裡﹐習慣用如此嚴肅的角度來讀《詩經》﹐卻破壞了它的原意與原來文學作品的美
 安提阿學派的神學家狄奧多若是第一位按字面解釋的神學家﹐他認為雅歌是所羅門寫的祝婚情詩﹐用來慶祝他與埃及公主的婚禮狄奧多若的下場就是他的雅歌註釋無法傳世
 安提阿學派的另一位神學家狄奧多勒則仍然走猶太拉比的寓意解經路線﹐認為雅歌是屬靈作品(spiritual work)﹐絕非真實人類愛情的詩歌
四種解釋互不衝突
 其實上述四種解釋雅歌的方法不一定彼此衝突﹐採用字面解經者不一定需要排斥寓意解釋﹐否則雅歌最終只是男女情詩﹐似乎不構成列入聖經正典的充分合法性與正當性高舉人間愛情無價或奉為婚姻幸福的寶典﹐固然本身就有莫大的意義﹐但是與聖經一貫的救恩歷史主題相比較﹐終究不夠深度
反映神的愛
 然而鳥瞰教會歷史一千多年的靈意解經路線﹐充斥著穿鑿附會﹑捕風捉影的荒誕想像空間(尤其對該書中男女身體的描述﹑男歡女愛的魚水接觸經驗)﹐如脫韁野馬﹐不受解經原則規範﹐令人對靈意解經裹足或排斥
 如何尊重單純﹑直接的字面傳達﹐又能將人間的男女情愛升級為信仰省思﹑神人之間的關係﹐考驗我們的人生智慧與解經功力
 福音派一般都從救恩歷史讀此書﹐ 認為此書乃藉所羅門與書拉密女子之愛﹐來闡述神對以色列﹑或教會的揀選之愛﹐作者藉婚姻闡述神對人類之愛﹐因為人類婚姻最根本的目的﹐乃在反映神的愛﹔而人的愛所以能如此尊貴純潔﹐乃因愛的源頭在神﹐也間接暗示基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