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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雅歌書查經(1)我雖然黑﹐卻是秀美─嚮往愛情的基本權利~蔡麗貞

編按﹕ 
 雅歌書是聖經六十六卷書之一﹐有人說是所羅門王與書拉蜜女的愛情故事﹐內中並沒有一句與「神」有關的字眼﹐也有解經家認為這是上帝對人愛情的寫照。 

 中華福音神學院蔡麗貞老師對婦女神學特別有研究﹐此次她應邀主講台北研經培靈會﹐從雅歌書探討男﹑女性在愛情追逐中平權觀念﹐以及上帝對人從嫉恨化為捨己的愛情﹐由於分析深入露骨﹐讓與會者有耳目一新之感。 

 本報將以連載的方式﹐與大家分享這首歡慰的男女情歌─雅歌書查經。




經文﹕雅歌一章1-8節﹔八章8-14節 
 《雅歌》可以有幾種解釋﹐最流行的是寓意解釋(即靈意解經)﹐包括猶太人的角度以及教會的立場﹐猶太教視男主角是上帝﹐女主角是以色列﹔教會則視男主角是基督﹐女主角是教會。 

 第二種是預表解經﹐將男女主角的關係應驗在神(或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天主教甚至將女主角預表為聖母。基督教的韋敏斯特信經(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曾大量引用雅歌﹐作為神學教義的根據。 

 第三種是戲劇性解釋﹐包括兩個主角說﹐即書拉密女與牧羊人﹑或所羅門與書拉密女的單純戀情﹔以及三個主角說﹐把所羅門視為橫刀奪愛的角色﹐與書拉密女﹑牧羊人形成三角戀愛關係。 

 還有一種戲劇解釋是宗教祭典﹐借用異教男女性神祇之間的婚禮儀式﹐賦予基督教新的屬靈涵意﹐但是保守的護教人士多半不願接受這一種解釋。 

 最後是近年來漸受歡迎的字面自然解釋﹐將雅歌視為男女主角之間的愛情詩歌。 

四種解經法
 以上常用的這四種解釋法其實不一定彼此衝突﹐採用字面解經者不一定需要排斥寓意解釋﹐否則《雅歌》最終只是男女情詩﹐似乎不構成列入聖經正典的充分合法性與正當性﹐高舉人間愛情無價或奉為婚姻幸福的寶典﹐固然本身就有莫大的意義﹐但是與聖經一貫的救恩歷史主題相比較﹐終究不夠深度。 

 然而鳥瞰教會歷史一千多年的靈意解經路線﹐充斥著穿鑿附會﹑捕風捉影的想像空間﹐如脫韁野馬﹐不受解經原則規範﹐令人對靈意解經裹足。如何尊重單純﹑直接的字面傳達﹐又能將人間的男女愛情升級為信仰省思﹐或神﹑人之間的關係﹐我願意接受這個挑戰。 

 字面解經講究歷史背景的依據﹐但是由於《雅歌》的男女主角不具名﹐身分不明顯﹐甚至故作神秘﹑懸疑﹐我個人傾向將這卷書的主角普及化﹐每個戀愛中的男女﹐或等待﹑憧憬愛情的男女﹐或甚至已婚的男女﹐都可以化身成為書中的主角﹐透過這卷書來聆聽神的聲音﹐與聖經對話﹐也與自己對話﹐讓自己的愛情升級﹐也讓我們的信仰﹑我們與神的關係得以更新。這幾次雅歌查經﹐我將各從一個舊約歷史故事切入﹐以他們的愛情故事來現身說法。 

所羅門的角色
 為何說書中的男女主角身分不明顯呢﹖那麼所羅門的角色如何處置﹑解釋﹖所羅門的名字在書中出現七次(一1﹑5﹐三7﹑9﹑11﹐八11﹑12)﹐但是與書中的主角沒有直接相關﹐多半是形容或對比用法。有幾個解決方式﹕ 
 教會歷史中最早採用字面解經的學者是第四世紀的安提阿學派的狄奧多若(Theodore of Mopsuestia)﹐他認為《雅歌》是所羅門王的祝婚情歌﹐為紀念所羅門與埃及公主的結婚慶典所寫。第一章第一節「所羅門的歌」(Solomon's Song of Songs)可以解釋為「所羅門所作的歌」(by Solomon)﹑「為所羅門所作的歌」(for Solomon)﹑「有關所羅門的歌」(about Solomon)。 

 有學者主張很可能本書作者借用了部分所羅門的婚禮情歌﹐因為所羅門的婚禮情歌逐漸被民間採用﹐久而久之變成民間婚禮的祝婚情歌。所羅門是當時最理想郎君的化身﹐在書拉密女的想像中﹐她的良人昇華為所羅門王﹐因此﹐《雅歌》中女子稱男子為「王」(the king)﹐是為表達對男友的仰慕與尊崇。 

 另一種說法是﹕所羅門為智慧文學的一代宗師與統馭者﹐曾以寫作箴言﹑詩歌聞名(列王紀上四章32節)﹐《雅歌》作者將民間流行的情歌收集﹑編輯成書﹐歸在所羅門的名下。因此與其說所羅門是個被醜化的角色(擁有眾多妻妾妃嬪﹐又橫刀奪愛)﹐毋寧說他是被理想化的人君。 

女性主導的愛情故事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一2)﹑「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王帶我進入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她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一4) 
 一開始的代名詞就將我們搞迷糊了。解釋《雅歌》的一大難題是要確定各段落的發言人(speaker)是誰。第二節的「他」﹑「你」都是指良人﹐這種代名詞的互換﹑替代﹐在古代希伯來詩體中是常見的。《現代中文譯本》將第四節前兩句譯為﹕ 
願你把我帶走﹐讓我們逃奔﹗
作我的君王﹐領我進你的寢室。
第四節中間兩句主詞「我們」是由女方的朋友(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所唱出﹕ 
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
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 

 第四節最後一句「她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則是女主角說的。 

隱密的情歌
 「親嘴」﹑「愛情」﹑「內室」都是親密關係的表達﹐「親嘴」相當於狂吻或愛撫等親熱的肢體動作﹔「內室」是指隱密的後宮﹑寢室。《雅歌》的女主角大膽﹑露骨地將自己對愛情的飢渴﹐赤裸裸地展現出來﹐不但是在古代駭人聽聞﹐即使在今天也讓讀者不禁臉紅﹑心跳。 

 《雅歌》這對情侶應該已經交往到論及婚嫁的前夕﹐可能女主角的熱情讓她無視於旁邊的聽眾﹐或者《雅歌》根本是男女愛侶之間隱密的情歌﹐我們這些讀者其實就是誤闖愛情叢林的入侵者﹐冒犯當事人的隱私。所以不是女子大膽﹑厚顏﹐而是我們無恥地扮演超級電燈泡。 

 《雅歌》的開始與結尾都是由女主角主動發聲﹐表達她內心對愛情的期待與嚮往。在整個求愛過程中﹐女子非常積極地和男子分享她豐沛﹑洋溢的感情﹐不避諱地表達需要對方﹐表達她對良人的愛慕﹐甚至在街道上公開尋找愛人﹐公開提及自己身﹑心的慾望。這顯示出﹕在愛情的追求上﹐無論是男性﹑女性﹐沒有任何一性是專權﹑獨享的。 

 有人認為在聖經中沒有其他地方像《雅歌》﹐在處理女性的思維﹑想像﹑渴望和言詞上﹐佔有如此的優勢。猶太教視書拉密女為第一位解放的女性。聖經其他地方的女性角色都是由男性作者敘述﹐唯有《雅歌》是由女方主導(當然男方也熱烈回應)。也有人認為書拉密是男性作者筆下的人物﹐作者刻意創造出一個夢中理想的女性﹐勇氣十足地在男性專權文化下﹐挑戰自身的地位與形象。 

 整本聖經中最受女性主義者青睞的書卷﹐非《雅歌》莫屬﹐在洋溢著田園芬芳與宮廷華美的愛情遊戲中﹐女性表現出主體性十足的形象(田園與宮廷是《雅歌》兩個主要場景)。女性神學家Phyllis Trible讚揚《雅歌》中良人與佳偶的愛侶關係﹐是一種泯除男尊女卑的傳統規範﹑追求完全平等的互動關係﹐他們彼此戀慕著對方。 

 法國女性主義大師Julia Kristeva甚至歡呼說﹕「沐浴在愛情中的書拉密女﹐是第一個在自己所愛的男人面前作王的女人。透過這樣一首歌頌夫妻之愛的讚美詩﹐猶太教首開先例﹐解放了女人。」 
配角登場
 「眾童女」(一3)﹑「耶路撒冷的眾女子」(一5)在本書中扮演圍觀者﹑合音天使(伴唱者)﹐可能是女主角的閨房好友﹐或旁邊說長道短﹑品頭論足﹑專門為人相親的三姑六婆﹑或出主意﹑加油打氣的娘子軍師﹐她們同樣嚮往愛情﹐善意地祝福女主角有美好的歸宿。有人認為她們是京城君王後宮裏的妃嬪僕婢﹐也代表愛情所面對的一股社會規範力。 

 年輕時在教會當傳道﹐被一位弟兄傳道相中﹐苦戀了我幾年﹐當時同教會有另一位弟兄傳道作他的狗頭軍師﹐兩人常為此事商討進攻戰略﹔而我身邊也有一位實習女傳道不時提供對策﹐雙方可說勢均力敵﹐不分高下。究竟鹿死誰手﹐下回分曉。 

女子的自我形象
「我雖然黑﹐卻是秀美」(一5)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一6) 
 現代西方人把皮膚曬成古銅色當作夏天假期的戰果﹐曬黑是悠閒﹑度假﹑奢侈的符號。有人沒時間去度假﹐花錢用人工燈泡將自己烘烤得黝黑﹐甚至服藥﹑打針﹐讓膚色迅速變黑(2006年八月讀者文摘專題報導現代讓人「美黑」的醫藥科技)。 

 英國的夏天很短﹐當年我的指導教授常在夏天赤露上身﹐坐在板凳讀書﹑曬太陽﹐跟著太陽照射的角度而移動板凳﹐學生私下稱他是「隨著陽光移動的人」。我與他是強烈對比﹐由於我的脖子異常敏感﹐稍微被陽光照射就會皮膚過敏﹑起疹子發癢﹐所以夏天總是遮遮掩掩。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這句話表達了女主角的自我形象﹐顯示她對自己身份﹑地位的敏感。「我雖然黑」﹐我雖然是鄉下女孩﹐需終日暴露在田野﹑在日光下辛勤工作﹐需要靠勞力養活自己﹐甚至還要照顧家中的田地﹑果園﹐「我雖然黑﹐卻是秀美」﹐我雖然沒有時間打扮﹑保養皮膚﹐我卻是健康的﹑是自食其力的﹑是對家庭有貢獻的。我「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一般地體面﹑有價值﹑堅固耐用。 

 基達是亞拉伯曠野中遊牧的貝度因人之家園﹐遊牧民族的帳棚一般是以黑山羊毛編織而成。我的秀美不但像遊牧民族粗糙﹑堅韌的帳棚﹐也像所羅門宮中美麗﹑細緻的簾子。我能作粗活﹐也能擺得上檯面。 

不亢不卑的自信心
 「我雖然黑﹐卻是秀美」表現出女子的一份自信心﹕我是健康﹑自然﹑青春的﹐我今天雖然只能待在鄉下田野作粗重的工作﹐有天我也可能被邀請到正式場合(像王宮)展示我的才幹﹑秀美﹔更重要的是﹐我也具有嚮往愛情的少女情愫﹐我也有追求愛情的機會與權利﹐我也需要愛情﹐我也想談戀愛。女子在含蓄﹑典雅中﹐沒有退縮﹐表現出不卑不亢的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