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留言
choushenan@gmail.com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基督徒關懷政治的藝術(四)─福音與文化的五種互動模式

作者:蔡麗貞
2008-03-20基督教論壇報
 路德的人生觀是:信靠基督,並藉著愛而活動於文化界。基督徒活在今世與永恆、神的憤怒與神的慈悲、文化與基督的張力中,既悲壯又喜樂。只要人還活著,就永遠難免有何去何從的苦境,基督徒死時才能得到解脫,人間一切痛苦、邪惡終將完結,死亡是可稱頌的。

相反相成模式之優點
 1.深刻認識墮落的廣泛性與徹底性,隨時保持頭腦清醒。承認罪在人性中的轄制,不輕易相信文化,除非神的恩典介入。

2. 鼓勵性的自由的倫理,較容易持久,且再社會中進行溫和的改革。

相反相成模式之缺點
 對文化持保守主義,安於現狀,不具立即改善的具體成效。如保羅勸奴隸、婦女稍安勿躁,等候時機;又如路德勸農民順服地主,勸地主改善農民的生活。若採路德的立場,教會對社會習俗改進不會太顯著,僅在個人行為上有所改變,但因信徒是自動自發參與文化活動,可能副作用也最少。

五、改造文化模式
 比第四派積極、進取。一方面對罪的了解接近第四派,一方面認為一切文化事工雖然在神的審判之下,但也在神的統治之下,因此基督徒都要在順服主的前提下,繼續文化工作。耶穌基督在太初已經參與創造,而且從未離開其統治的人類文化,道成肉身就是繼續這創造。墮落是創造的逆轉,而改造文化等於再生。

上帝交給人文化使命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五章13~14節)。(基督徒是世界的鹽與光,鹽是消極的防腐,光則是積極的照亮)
 奧古斯丁信主前,他原是才智出眾的異教者,是羅馬文化薰陶之下修辭學家、雄辯家、新柏拉圖主義者,他的改變正示範文化改造的意義。基督賦予一切人類事工活力與新生。上帝是良善本性的改造者,雖惡念顛倒良善本性,上帝也可以加以善用惡念。

 加爾文認為,上帝創造世界的時候,交給人「文化使命」,又稱為「工作委任」,就是創世記一章28節所說,上帝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管理各種的活物。所以人應當積極的入世,在工作中榮耀神。國家可以成為神的僕人,控制罪惡,促進社會福祉。基督徒應積極參與政府工作,使社會安定,阻止罪的擴張。

 由於日內瓦當時是基督化的城市,市議會、市民幾乎全是基督徒,加上加爾文自律甚嚴,求好心切 ,因此在日內瓦實行較嚴厲的基督教倫理,對市民的信仰、生活作息、言行有較刻板的控制,他對付異端也類同奧古斯丁般的強勢。

 歷史中改造文化派實踐得最成功者,當數十七世紀英國循理會的國會議員威伯福斯及其所成立的克拉朋聯盟,此議員與七位基督徒朋友,結合各人的專業(政、經、法、教育、財稅、外交、管理、文學),致力於奴隸制度的廢除,以及社會、法律、教育的種種改革,包括監獄的改進…等等,他們和平的改變了英國社會,使英國避免走上法國暴力流血的革命,所以教會的信仰復興也連帶影響社會的改良。(見張文亮,《兄弟相愛撼山河》,校園)。

基督徒的責任:鹽與光
 英國聖公會牧師斯托得(John Stott)結合第四派與第五派,神學理論傾向第四派,實踐行動走第五派路線。基督徒不是無助、無能的,基督徒的雙重責任是防止社會走向敗壞(鹽的功能),並在四周傳揚真善美(光的功能)。

 斯托得引用路德的話:憑著基督的一句話,我們可以比那些掌握大權、手握刀槍的人更加無畏、可誇。當福音真正被傳開時,指責與宣揚是攜手並進的。真正基督徒的見證必須尖刻,能刺透人的內心。

 改造文化模式之優點:積極改善被撒但擄去的文化。

 改造文化模式之缺點:易流於個人的熱心,用基督教強勢文化去壓制別人。

 文化改造派因對文化參與較積極、認真,無形中對會眾的生活作息要求較強制、嚴格,有時不免落入嚴峻的律法主義。十八世紀美國東北的新英格蘭地區的清教徒亦是,他們用改造文化的精神來治理國會,開會前先進行一段冗長的培靈與禱告,未免混淆政、教角色。

 二十世紀美國福音派的道德重整派(Reconstruction)鼓吹將所有舊約的十誡、律法全盤搬到社會實行,如守安息日,凡不遵守的人皆強行處罰,他們也推動社會的禁酒運動,希望能因此提高社會道德,減低犯罪率。

 但是強勢的改造社會,有時適得其反。如:易捲入政教糾葛,教會受政治連累。

 政治生態複雜,教會若過於參與社會關懷,本末倒置,注意力由福音工作轉移,且易受政治牽連。美國布希總統就是靠最保守的基督徒將他送進白宮,近年來美國出兵伊拉克,將伊拉克當作敵基督的化身,背後有福音派領袖作為幕僚,引起國際同聲的指責。

結論
 平心而論,政權的本質與教會的原則是很不同的,政治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但教會講求的是捨己、服事別人、成全別人。政治管的是外在秩序;宗教管的是內在秩序,使用的方法也大相逕庭,前者訴諸強制;後者必須符合自由意志抉擇的要件,想要在政治領域用道德勸說的途徑是搞錯領域,徒勞無功。

信仰需落實人間
 政、教雖是獨立範疇,但彼此有重疊:政治需要理想;宗教需落實人間,而且教會是有組織的團體,本身已有政治型態。

 我個人主張第一派結合第四派,再加上第五派。如斯托得,神學理論傾向第四派,實踐行動走第五派路線,另外在心志上有第一派的過程。

 也就是說,在心態上,有脫離世俗、棄絕世界價值觀的過程;在理念上,透視罪在人性中的權勢,隨時保持頭腦清醒,參與政治活動或社會關懷時,不致熱心過頭,免得墮入律法主義;改造文化雖然有積極的影響力,但是先決條件是福音工作先做好。

 不過實際上有其困難。教會的工作很難二分為福音事工與社會關懷,有時兩者是相輔相成。政治參與或社會關懷會讓教會多有機會作見證、影響社會;但出現弊端時,教會連帶受牽累。

 第四派的理念最安全、平衡,鼓勵信徒因著基督生命感召而個別地、自由自發地、多元地、開放地作出創造性的回應與見證。

 但是這派也有實際的困難,因為當一群不同教會的基督徒因理念相同,又形成第五派的強勢團體,而且也要防範不同的教會團體各擁立政黨,引致尖銳的政治對立,形成教會分裂,加劇社會動盪。因此教會的政治參與或社會關懷若未準備妥當,或時機不成熟,切勿輕舉妄動。

 基督徒可以盡量參政,但若是付上代價,仍不見政治、社會改善,依然要相信神掌權、護理。神有時使用我們無意間所說的一句話去改變別人,而受益最大的竟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