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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基督化管理原則


1994-03-06基督教論壇報

  【作者:周逸衡】  
 基本上,聖經是一本討論神對人的救贖計畫,以及在這個計畫中人與神之間關係的書,它不是專門談管理學的。

但是如果要從聖經來看其中有那些原則可以運用在管理上,我想可以從耶穌的話語、耶穌的行為、門徒的行為,以及他們所尊重的原則中,歸納出一些對管理有價值的原則。

謹依個人淺見提出九個在聖經上與企業管理有關的原則,供讀者參考。

一.組織成員應有一致之價值觀
 在腓立比書二章2節中,保羅說:「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每個人背景不一、觀點不一、需要也不一,很難有完全相同的看法,但聖經告訴我們:如果我們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我們就可以把大家的看法、信念集中在同一個焦點—耶穌基督上;透過這樣的一個焦點,這一群人就能發揮很大的力量,而不致於彼此抵消,成為一盤散沙。

在以弗所書四章3~6節裏有著同樣的觀點:「…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神,一洗,…」。

現代的企管理論也主張在企業裏要有共同的使命(mission)—共同接受的價值;因為如果一群人有同樣的想法、價值觀,就能成為一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堅強團體。這種想法不但在聖經裏由耶穌多次提出,也是在現代管理中被許多企業家所廣泛採用的。

在實務的應用上,我們想要使一個團體有效運作,在招募新進人員或選拔幹部時,應該找一個想法相似、價值觀一致的人,而不是單單從他的能力是否可以勝任來考慮。另一方面,如何讓既有的成員產生共識,建立大家都認為值得追求及維持的價值觀,更是一個團體的領導者有必須不斷努力的目標。

二、承認人的不完全
 在馬太福音九章13節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在約翰福音八章中有個故事:文士和法利義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群眾當中。這在舊約聖經裏—即使在今天的社會道德上、法律上也是備受譴責的,可是耶穌說「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個故事反映了一個強烈的訊息:耶穌接受「沒有一個義人、每個人都有罪」的事實,他承認人的不完全、不完美;他所要求的只是「以後能調整、能改過」。

 依我個人接觸國內企業界的經驗,我覺得在臺灣有一個相當「可怕」的地方,就是很難容許別人犯錯;其實,沒有一個人天生就是完美的,人需要在學習當中培養自己的能力。這就需要一個前題,就是我們能接受一個人在還不成熟前無心所犯的過失,而不要去懷疑犯錯者背後是否有不良的動機。

 我們要給別人一些機會,讓他在工作中、學習中慢慢成長;人經過曆練以後,才可以成為人才。我們發現,外國公司常給個人許多機會,讓他去受訓、給他有做決策的機會,慢慢的在所謂「嘗試錯誤」(Try and Error)的過程中成長、成為一個人才。

三、承認人的差異性
 我覺得在聖經裏最常被提到的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承認人的差異性。人與人在智慧、能力、偏好和個性上都有相當大的差異;正因各人不同,我們應以團隊的方式來工作。

 最好的依據是在羅馬書十二章4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在以弗所書四章7、12、16節也提到:「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這裏與羅馬書所記載的內容不盡相同,但其主題是相同的。

 我們每個人的背景、智慧、能力都不一樣,將來發展的潛力亦不同,每個人的機會更是有異;然而,在耶穌基督的觀念裏,每個人雖是這麼的不同,整個湊起來卻是一個整體;各部分不能單獨存在,而是要發揮整體的功能來達成共同的目標。

 現代企業管理中強調系統觀念(System Concept),也就是說我們不要只重視個別、只重視部分,要重視整體;所謂「一加一要大於二」。要如何去做到呢?這就要靠好的規畫與組織,並控制團體中的每個角色,使幾個人合起來的力量能超出他們個別力量的總合。

 另外,還有一種值得討論的現像是:我們常會用自己的眼光來看別人;而在這種情況下,別人總是不能合乎我們的理想,因為我們的眼光是從自己的價值信念與經驗出發,在這種標準下是沒有人能令我們滿意的。然而,這卻是很多企業主管習慣性的做法,他們會期望部屬有和他們一樣的行事風格,能體諒主管的心,能照主管的理想去發展。

前面說過聖經認為人是有差別的,在組織裏我們也應承認並接受這些差異,這樣我們才會想法子把這些不同的差異配合起來,互相彌補,使其發揮更大的功能。

四、重視訓練
在新約聖經裏幾乎全都是有關訓練的故事,在四福音書裏,一開始便記載了耶穌出來在曠野中四十天,接受魔鬼的試探;他通過試探後便出去傳道,有所謂「登山訓眾論福」。他多次出來工作、回山上去禱告,也告誡他的門徒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整個福音書記載的都是耶穌如何跟門徒講話、教他們如何禱告、告訴他們什麼是天國、怎樣去傳福音、以及為人處世要遵守的準則;而這些都是訓練。

福音書有一段是耶穌差遣七十個人兩人一組出去傳福音,他告訴他們要如何到每一城、每一鄉,遇到阻力要怎麼做,遇到願意接受的人要怎麼做等;這些在一千九百多年前被耶穌規畫出來,且紮紮實實做到的訓練計畫,與今日我們對業務員的訓練沒什麼不同。我們可以說耶穌已經做到了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

 在現代企管中,我們強調「訓練是投資而非費用」;以往臺灣企業界往往認為訓練會耽誤工作(因為上班時間不能工作,要去受訓、聽課)、效果不大(費錢、費時及費事訓練出來的人搞不好會離只)等觀念,在近六、七年來有了很大的改變。但耶穌在聖經上早就已強調過,「訓練是讓門徒能出去發揮功能不可缺的要件之一」,不僅要求門徒接受訓練,耶穌本身也不斷在工作中停下來到山上禱告、重新裝備自己;所以,我認為聖經在人事管理上的提示,就是重視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

五、「使命第一、人情第二」的原則
 馬太福音十六章23、24節記載,當耶穌預言自己將受難時,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這件事背後所隱藏的原則就是:工作、使命(任務)是最重要的,是唯一應該關切的,人情則在其次。耶穌來到世界上的目的是要為人的罪在十字架上被釘死、贖還人的罪,因此他的死是救贖計畫的一部分;有人因為愛他、關心他而說出不舍的話;但對耶穌來說,這意見是從魔鬼來、而非從神來的。看起來似乎不近人情,其重點則在強調「使命第一、人情其次」。

 在約翰福音二章裏有個故事:耶穌在尚未出來傳道時,有一次在迦拿有人娶親辦筵席,耶穌肉身的母親瑪利亞在那裏,耶穌也被請去赴席。筵席到後來,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句話乍聽起來很令人納悶;但我們從屬靈的眼光來看,耶穌來世上的目的可不是變把戲或解決資源供需的問題—我們少酒、少錢、少油,他就變些酒、錢及油出來。他來是要成就一項永恒的救贖計畫,因此他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母親的要求跟他的任務無關,所以他對她回答了這些聽起來很不禮貌的話,這裏面傳達的強烈訊息還是「使命第一、人情是不必講究的」。

 另外,在路加福音九章也有類似的記載:耶穌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裏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這就是說人如果不能全心全意的跟隨耶穌,愛他超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小,就不配作他的門徒;回頭張望、心中不舍的人,就無法全心執行神的工作。

 在臺灣的企業家,一般而言,若年齡在六十歲以上的人都非常講究人情,甚至「人情第一、效能第二」;年輕一輩也有「人情做得好、生意做得開」的觀念,認為人際關係好、人頭夠熟、到處吃得開,做生意就沒問題了。其實在今天如此高度競爭的環境下,上述中國人傳統的生意觀已不適用,人情已不能成為致勝的關鍵;真正重點在於我們能否幫顧客解決問題、能否讓自己的產品較其他競爭品牌更滿足顧客的需要。

前述迦拿婚宴的故事還有下文:耶穌後來還是將水變酒,滿足了鄰居的需求,解決了燃眉之急。這是說:雖以組織眼光看來「最高任務的達成必優於人情,若人情會影響任務的達成則絕不該做。」但也不是要我們一點人情都不講,甚至到了得罪人的地步;如果人情與任務並不衝突,以信仰精神而言,還是強調愛心的。這種「使命第一、人情第二」的原則也可供我們在管理上參考。

六、目標取向
目標取向是指行事有清楚的方向、完整的規劃,而非「暴虎馮河、死而無悔」的做法,也不是「邊打邊談、看情形再說」,更不是「騎驢看唱本—走著瞧」;「謀定而後動」才是現在我們所強調的。

約翰福音四章裏,門徒問耶穌肚子餓了沒?要不要吃東西?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耶穌一直在思索要如何達成他的任務。

路加福音十章裏,他差遣七十人出去傳福音時,對他們兩個、兩個要怎樣做,都有完整的規劃與教導;耶穌也曾舉例:你們今天那個人蓋樓房之前,會不先坐下來計算工料、錢夠不夠就去蓋呢?你們那個人打仗之前,會不先酌量兵力夠不夠、會不會贏就去打呢?所以他強調的是要先規畫好、再執行,絕不要邊做邊憑臨時獲得的片段資訊,在緊急狀況下做決策。

過去,國內企業一直沒有長期規畫的習慣,有的連年度計畫都不成文,僅在腦中想想,還沒構思完整,就先走走看再說;告訴自己「反正資訊不足、環境會變,花時間做出的計畫不一定切實際,不如不做。」聖經上告訴我們:若行事有明確的目標與規畫、執行時照著規畫的綱要、原則去做,便可以減少摸索中產生的錯誤、增加成功的機率。

在新約福音書後有很多書信,都是對教會勉勵的話,其中也一再強調,我們要多禱告、凡事禱告;禱告其實是另一種規畫,把我們的想法放在上帝的面前,去思考這樣做合適嗎?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希望經過這樣的思維程式,經過分析後再決定行止。這些都是我們前面所說「謀定而後動」、「目標取向」的具體作為。

七、重視分工與授權
出埃及記摩西的岳丈葉忒羅建議摩西將百姓分組,設立十夫長、百夫長及千夫長,來輔佐摩西裁判百姓的糾紛,這就是一種分工;給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的決策許可權各不同,就是一種授權。

在聖經上還有其他的例子:耶穌在野地裏,有許多人從各城裏步行跟隨他。「天將晚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過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村子裏去,自己買吃的。耶穌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吃罷。」門徒看看,只有五個餅、兩條魚。「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幫一幫的,坐在青草地上。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可六39~44)
也許有人會覺得稀奇,他們到底是真的吃飽了還是心靈上吃飽?我們在這裏姑且不去討論這點。但這個原則卻是非常有啟示性的…每個人扮演不同的角色,耶穌把恩典分出來給門徒、門徒們把恩典再分出去給別人;在「分」的過程中,愈給就愈多。

在新約裏,保羅說在教會裏有很多「職分」,有先知、有使徒、有教師等不同的角色,每個角色都該充分發揮自己的功能、不要跨越到別人的角色領域去。例如一個人負責的是傳福音,便不應去搶說方言的角色。在現代的組織裏也是一樣,總務不應兼管人事、業務也不該兼管研究發展,因為每個角色自有其責任與權力。

在組織裏每個人的角色不一,可能都希望直接與總經理溝通;但聖經建議幹部們或主管們該做的是傳遞上級交付的任務,把上級授與的權力拿來運用。在傳遞任務、運用權力的過程中,組織的每一個人都會發揮功能,不僅「使每個人都吃飽,而且還有餘」。

這種分工與授權的觀點正是現代管理所強調的(廿世紀所謂「科學管理」強調的,就是專業分工與授權);這也是聖經觀點與現代管理相通處之一。

八、以服務、服事與親身的示範進行領導
聖經上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你們中間誰想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換言之,聖經中的領袖、領導,都要先服事別人。耶穌本身曾替門徒洗腳,輪到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又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幫人洗腳,是表示讓人加入他的群體、可以一起工作的意思。在組織裏,主管服務他的部屬、幫他的部屬排除達成任務過程中的障礙及幫他的部屬澄清目標,這些者是主管基本的角色。

在聖經上耶穌是以本身做例子來說明這種「用服事代替領導」的觀念。在保羅的書信中,也提到耶穌把自己獻在十字架上釘死、當做活祭,這個犧牲與奉獻使他成為神與人之間的橋梁。依我看來,為什麼我們會尊耶穌基督為主、且遵他的旨意而行 ?因為他為我們的罪釘死了,他的犧牲對我們產生影響力。

在現代的管理中也有類似的觀點:主管對部屬的影響力可能來自許多方面,但主管能讓部屬景仰他、對他肅然起敬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此點又以「以身做則」為其動力來源。因此,我從聖經歸納出的第八個原則是「要以服務、服事與親身的示範來進行領導。」
九、愛心與公義並重的管理
約翰福音第八章那個犯姦淫的婦人,耶穌並沒有處罰她、也沒說「沒關係,再去犯罪」;他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認為這裏顯示的是愛心與寬容。但在聖經上更多的地方告訴我們:時候將到,每個人要在上帝面前、在審判台前交帳,就像僕人們要到主人面前交帳、跟主人算成果。

在啟示錄裏講得更可怕了:時候到了,我們要把所做過的成績呈現在上帝面前,他根據我們的績效來評定我們在永恒裏的地位;耶穌在世上講道時也說,審判的日子來時,我們在暗處所想、所講的每句話都要供出來,顯然這是非常公義、非常嚴肅的。因此愛心與公義雙軌並行,是聖經上耶穌表現出來用於控制的方法。

大家也許不喜歡「控制」這個名詞;其實它的意思就是指如何確定每件事都按計畫來做,如何知道每個人都自動自發朝著目標進行。在聖經上對這個原則的主張有多處的例證;在馬太福音七章17、20節裏:「…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這是標準的「目標管理」:根據目標達成率來判斷組織是否有果效;根據工作效果來看我們到底是不是忠心又良善的僕人。

另外有一個有趣的例子:耶穌離世後又再復活,有婦女看見,就跑去告訴他的門徒。十二門徒中有個叫多馬的,此人大概是個理性主義者,跟一些學科學的人一樣,認為沒有親眼看到的都不信。他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天,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這回他可信了。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我覺得耶穌的表現是:對於做得好的人,給予獎賞;對於做得不好的,則給予足夠的寬容。

愛心幾乎是整個基督教思想從頭到尾貫穿的主軸,尤其在新約裏;有人說:新約裏如果抽掉了「愛」,大概就沒有什麼好談的了。但是,愛心固然是我們用來對待每件事物的態度(讓我們會寬容、原諒、包容,希望罪人悔改、改變),公義仍是聖經所強調的(從舊約到新約最後一卷的啟示錄,都強調公義)。

所以我認為公義和愛心是兩條腿,人要靠兩條腿走路才能走得穩、走得久,而「透過公義和愛心並用的恩威並濟作法」,應該是聖經上告訴我們的最佳管理方法。(作者為中山大學企管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