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留言
choushenan@gmail.com

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今天下三分,明天呢?


焦元溥/聯合晚報2012/5/8
高中時我曾參加幾次古文朗讀比賽。朗讀當然需要聲音技巧,但更重要的是正確了解作品意涵。記得有位參賽者,把諸葛亮《出師表》的「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硬是斷成「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不用說,這不只和獎項無緣,更成了笑話。
同理,語言有文法,音樂也有規則。「我們用聲音創作音樂,就像我們用字來構成語言」:以蕭邦為例,他的指法常在塑造語氣,而在語氣之外,正確且清晰的分句更是蕭邦絕對在乎的演奏要旨。蕭邦學生米庫利(Karol Mikuli)就曾表示:「蕭邦最重視正確的句法。錯誤句法對他而言,就像是某人費力背誦一篇以不熟悉語言所寫成的講稿,不但不能關照正確的音節數量,甚至還可能在字中間停頓。文盲式的分句,只是顯示音樂對那些偽音樂家而言根本陌生且不知所云,而非他們的母語。」

句法正確,才能說出音樂的正確意義。就最最基本的音樂文法而言,十九世紀蕭邦名家克雷津斯基(Jan Kleczynski)就曾不厭其煩地舉例分析:「時值長的音符應該彈得較強,音域高的音符亦然。不協和音也比較強,掛留音也是。樂句的結束,在逗號或句號之前,總該被彈成弱的。如果旋律上行,演奏漸強;若下行,漸弱。此外,我們必須特別注意自然的重音。比方說一小節有兩個音時,第一音強而第二音弱;一小節有三個音時,第一音強而其後兩音弱。同理適用於每小節更細瑣的部分中。這就是演奏的基本規則;若有例外,作曲家會在樂譜上標明。」就更進一步的樂句段落區分,克雷津斯基以舉例方式表示:「(一般而言)在一段八小節譜成的音樂樂句中,第八小節結尾通常表示這段思緒的終止,而若是在語言中,無論是說或是寫,我們都應予強調。在此處我們應該稍微停頓或降低音量。而這段樂句中的次要分句,則出現在每兩小節或每四小節後, 需要稍短的停頓,就像是需要逗號或分號一樣。這些停頓極為重要。若沒有它們,音樂就成為接續不斷但沒有意義連結的聲音,成為不可理解的混亂,就像說話沒有標點或抑揚頓挫一般。」

這只是最基本的分句。加上和聲張弛與結構對比,才是基本音樂文法。了解文法,讀譜研究才有意義。說話必須言之有物,演奏也並非只是華麗技巧或美妙聲音的炫示。這也就是為何音樂演奏的品評雖有主觀喜好,但仍有極大客觀討論空間的原因——這甚至無關品味,而是基本音樂教育。

學樂器真的不等於學音樂。如果不知道自己在演奏什麼,無論技術上獲得多高成就,都只是無知地浪費人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