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日本自由學校專法之倡議
- 2011-3-10 台灣立報 作者:黃崇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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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崇銘
從1980年代中期,以作為學校外兒童處所與另類教育場域之「東京學校 (シューレ)」首先設立後,即在全日本擴散其影響力,目前全日本已有為數不少的自由學校存在。其辦學目的,除了作為收容不登校學生(似我國之輟學生,但法律定義仍有不同)之民間機關外,亦有以支援、促進不登校學生繼續學習為目的者,近來,更多自由學校並以吸納不同教育理念與哲學,作為新型態之學習場域。
■日本東京的國中生於放學後走在回家的路上。(圖文/路透)
整體來說,不但教育現場在對應「不登校學生」上有其需求,自由學校帶來之具體成效,更已廣受兒童與家長歡迎與肯定。然而,儘管自由學校之存在具有重要意義,但辦學所需經費,則為家庭經濟與學校營運上造成龐大負擔。
日本政壇曾於2008年5月誕生超黨派之「自由學校環境整備推進議員聯盟」,雖然該聯盟只舉行過3次會議,但作為首次為自由學校環境整備而成立之超黨派聯盟,仍具有階段性之象徵意義。
準此,為了徹底卸除兒童與家長選擇自由學校後所面臨之困境與壓力,更重要地,係承認另類教育作為法定之教育類型,破除憲法所保障「普通教育」只限於「學校教育」之誤解,以及促使家長之教育選擇權充分實現,日本民間遂有倡議訂定《另類教育法》。
特定非營利法人東京學校(シューレ)曾於2007年3月發表「對教育多樣化之建言─從自由學校之現場出發」。該報告書,為減輕家庭負擔,維持師生良好關係,讓兒童更容易地接受各式各樣之教育,對於初等及中等教育階段,共提出8項建議,其中對我國法制面有所啟發者為:
一、多元教育制度法制化:將另類教育置於正式教育制度中,並為選擇另類教育之學生建構容易自由學習之法制度。
二、關於學籍與義務教育之履行:容許兒童選擇不在學校設籍,並為這些兒童將其學籍置於教育委員會,承認於自由學校之教育亦為義務教育之履行。
三、對義務教育機關之補助: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除對國、公立學校外,亦同對私立、自由學校等之教育機關支付設施補助費。
2009年1月,第一次日本JDEC自由學校大會通過「自由學校的政策建議」,該建議文為制定關於自由學校之專法,提出以下數點意見:
一、制定有關自由學校的新法(暫稱「另類教育法」):將另類教育法與學校教育法並列為實現教育義務之法規範,並且對於義務教育階段之學齡兒童,得以學校教育或另類教育任一種教育為基礎,依法課與家長教育義務,使其能夠選擇多樣的教育。
二、為制定新法設置檢討委員會:在制定新法的過程中,應設置委員會加以檢視、討論。
三、另類教育中心的設置:除由政府創設專責部門外,應再設置「另類教育中心」。由該中心對另類教育學生擔負起「教育保障機關」之權責,並對自由學校與在家自學等教育型態進行支援,此外,同時進行有關資訊蒐集調查與研究開發之工作。
四、為另類教育創設政府協助制度:由於義務教育係以政府負擔為原則,學校教育亦是以公費支援為主之教育結構。因此,有必要對於另類教育創設公費協助制度。換言之,即係創設與私校振興相同的公費協助制度,並對在家自學學生,建立補助家庭教育費的具體計畫。
五、為市民設置教育機關提供環境準備:以世界人權宣言明文之「家長教育權」與兒童權利條約為據,並從「個人及團體設置及管理教育機關之自由」出發,國家應提市民易於成立自由學校與在家自學網路等教育機關之環境。
為徹底改善不登校兒童與自由學校兒童之處境,自由學校全國網路於2010年1月召開之第2次日本JDEC自由學校大會中,提出《另類教育法(要點)》第一案,經各方深入討論並交換意見後,於12月做成第4案,並於2011年2月第3次大會中進行討論。草案要點中,除將前述相關政策建議條文化外(相同處不另複述),並有若干值得參考之制度設計,略敘如下:
一、所謂另類教育係指非依國定學習指導要領所進行之普通教育。
二、所謂另類教育機關係指作為學校教育以外另類教育之場所,經依法登錄者,稱之「登錄另類教育機關」。
三、得做為登錄另類教育機關者,依團體、家庭區分二類,前者包括法人團體與地方自治團體,後者則為家長。
四、登錄另類教育機關除能授予等同學校之畢業資格外,並規定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採取補助與稅制優惠措施。
五、關於登錄要件,由國家設立「登錄要件策定委員會」另定之。對於團體申請者,國家另設「審查委員會」,查核其要件。
六、為確保學習品質,除透過「另類教育中心」給予相關建言與支援外,由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設置學習權監察員與第三者機關。此外,為促進另類教育,由國家設置 「另類教育促進會議」。
從上述整理可知,日本民間社會為解決現代教育制度僵化問題,除提出各種建言外,更進一步地提出專法草案要點。台灣目前正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法制逐步整備階段,發展過程中所遭遇之困境與爭議,政府有關機關與民間團體不妨以日本當前另類教育發展為借鏡,期以在他山之石可以為錯之下,定紛止爭、尋求共識,為台灣教育穩當地邁出下一步。
(國北教大文教法律研究所學會前會長、台灣青年智庫法政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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