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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聖經觀點看聖笑


1999-02-28基督教論壇報
 ◎周學信 
台灣許多的教會聽過甚至經歷過聖靈的恩賜,例如說方言﹑知識﹑智慧與啟示的言語,甚至是「被聖靈擊倒」,但聖靈的大笑倒是一樁新事。

 過去幾天,在台北靈糧堂的特會,侯樂道(Rorney Howard-Browne)擔任講員,聚會中多人經歷了聖靈的大笑,從此,這個原本似乎專屬於加拿大多倫多機場葡萄園團契的奇特經驗,台灣的信徒也開始嚐到了。

 兩天特會中,許多人不自覺的大笑不已。慈愛的主似乎相當「賜福」台灣的教會,祂讓此地的教會擁有各式各樣五旬節派與靈恩的經歷。仍然,這個聖靈的大笑勢必引起台灣信徒極端不同的看法。

 許多基督徒相信,這是神工作的記號,但也有人以為這是撒但的工作,是屬肉體的經驗,因此,我們該如何平衡的看待這個現象,更重要的是,從教會歷史與聖經的角度,究竟是如何說的,下面我們要一起來看。

「聖靈的酒保」
 首先,讓我們先認識特會的講員侯樂道(Rorney Howard-Browne)。

 一九八七年當他遷到美國之前,即擔任南非約翰尼斯堡Rhema教會的副牧師。該教會與Kenneth Hagin密切相關,Hagin是全美知名的「Word of Faith」的教師。侯樂道曾自稱是「聖靈的酒保」(Holy Ghost Bar-tender),就是將聖靈大笑之新酒為人斟上,並邀請人們來飲此新酒的酒保。

 他宣稱自一九八九年以後,神透過他這個酒保,復興教會。他不僅是著名的「多倫多祝福」的一個主事者,也是Revival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的創辦人與總裁,他目前居住在佛羅里達州的Tampa。

 現在讓我們從教會歷史來看聖靈大笑與其它特殊的靈恩現象。其實兩千年來的教會歷史出現多次的宗教熱誠,而特異的肢體動作更是常常出現,例如﹕Martin of Tours,聖伯爾納及他在德國的宣教工作,在瑞士及德國的極端改教運動,第七世紀在法國的Camisard運動等等。現在,我舉幾個教會歷史中大家較為熟悉的例子。

從教會歷史來看
 一七三九年四月與五月約翰衛斯理舉行聚會,在他日記中寫道﹕「許多的人伏在地上如同被雷擊倒」,他們大喊並發抖。另外,衛斯理也記載了由Berridge主領的特會,那是在劍橋附近的Everton舉行。衛斯理寫道,許多人在聚會中全身蜷曲﹑尖叫,伏倒如死人,甚至像野牛般大喊。(見The Work of John Wesley xix , Journel and Diaries 2 1738-43, pp.51,195-197)。

 而在美國第一次大復興時期,教會也有類似的經歷。另外,十九世紀的肯德基營會也是如此。在會中,許多人奔跑﹑跳躍﹑喊叫,與「發抖」(見William G. McLoughlin , Reviverals , Awakenings , and Reform ,pp.59﹑136)。教會歷史在永無止境的爭論與懷疑中,確實的提供了寶貴的觀察與反省。

 從數不清的教會歷史來看,在大復興當中的確常常伴隨著充沛的情感流露與奇特的肢體現象,因此所謂奇特的肢體現象其實並不是那麼奇特,倒有些像歷史重演罷了。但是我們仍然要嚴肅的來思想這些行為的意義與內涵。

幾點令人擔憂的事
 我們先來看看幾點令人擔憂的事。令人憂心忡忡的是,神的道似乎並不是這些特會的核心。在特會中有敬拜﹑讚美﹑見證﹑講道﹑服事,但重點似乎在服事弟兄姊妹最後這一部分。講道常常只是故事性的陳述﹑見證性的宣講而已,嚴謹﹑精準的釋經講道常常聽不見,這個現象與羅馬書十章14節的經文「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不能協調。不過台灣的講台也普遍缺乏嚴謹﹑精準又實用的釋經講道。

 另外,有人擔心的是,聖靈的大笑或被聖靈擊倒,在聖經中並未提及。然而大笑﹑嬉笑(langhter)與喜樂(joy)並非同義,大笑在舊約出現過卅四次,新約出現六次,在舊約中的卅四次笑裡,廿二次是講到嘲諷的大笑﹔都不是一個正面的現象。

 例如,撒拉與亞伯拉罕的不信有七次大笑的記載。所羅門說嬉笑是狂妄(參傳道書二章2節),而憂愁是比較好的(參傳道書七章3﹑4節)。顯然舊約並不以為大笑是靈命成熟的現象。

 新約聖經提到大笑則是出現在警告的上下文中(參路加福音六章21﹑25節﹔雅各書四章9節)。並且,公開的聖靈的大笑與不可遏抑的大笑是一個直接的對聖經教訓的蔑視現象,因為聖經要我們按規矩﹑按次序行事(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40節),這些擔憂謹慎的態度都合情達理,但我們也當注意,別讓這樣的態度演變成教會的分裂。傷害了基督身體的合一。

寬容與平衡的心態
 那麼,我們究竟應當如何看待這個聖靈的大笑與其他的肢體現象呢﹖在這裡提出幾個人的意見。

 首先,我們切勿立即下結論,排斥不可解釋的現象,人很容易理性的否定超越理性的事情。但神本是超越我們理性的那一位。雖然我們透過耶穌基督可以認識神,但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所能認識的都是很少。以賽亞書五十五章8~9節說得很中肯,主說﹕「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信徒聚會與神相遇,有時候的確會出現異於平日所發生的事情。不論我們是否喜歡﹑接受特殊的靈恩現象,讓我們慢一點下排斥的結論,認為神並未在其中。

 第二,說方言﹑伏倒﹑大笑這些靈恩現象不應該被當成是靈命成熟的衡量標準。因為身體外的現象來來去去﹑變化無常。甚至,有時候它是人為刻意或無意期待中的一種潛意識表現﹑心理作用,衡量靈命成熟的標準應當是耶穌基督。(參以弗所書四章11-13節﹔希伯來書十三章8節)。進一步而言,耶穌基督的性情﹑教導與行動正是我們用來衡量﹑評斷宗教經驗的一把尺。
第三,過於重視或高估外在表現和特殊經驗是很危險的。當人錯估了這些特殊經驗,人就有可能認為,要親近神必須仰賴這些情緒上及身體上的經驗。我們一旦專注這些感受性強烈所謂聖靈充滿的時刻裡,就會使我們忽略了基督徒生命內在不斷發展﹑茁壯的重要性。 
 第四,過於強調靈恩現象容易讓人重蹈哥林多教會的錯誤,就是輕重顛倒。哥多林教會的信徒喜歡外顯的恩賜,而不注重以神的道來薰陶自己的生命(參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四章)。因此他們在外顯的靈恩現象中失去了屬靈的方向,並過度高舉聖靈外顯的恩賜。

 不論如何,聖靈的大笑與其他的靈恩現象勢必在台灣的教會引起騷動與爭議,但這些外在的經驗並非教會歷史的異狀。這些特別的現象與經驗也並非特別重要。他們不會從歷史中消失,每當這類的現象發生時,但願主賜給我們寬容與平衡。(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老師﹑曹明星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