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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榮耀神的但以理


1986-11-09基督教論壇報
  【作者:黃兆綬】  聖經中有許多尊貴的先知、祭司、君王和使徒等,他們中間一些代表人物,在世時也曾多多少少彰顯了神的榮耀,但能稱為「完全人」的,除主耶穌在地上時,做了完全人外,只約瑟與但以理二人。他倆都自幼年到老死,一生之久,蓋棺論定,完全聖潔(指靈、魂、體),毫無瑕疵(指肉體的完美),並且隨時隨地都彰顯神的榮耀,不獨在工作上,也在生活上,都是神特別的揀選與塑造。不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但這是神的話,也是祂定的標準,我想在世上,不會有人,能指出他倆有罪,及虧缺神榮耀的地方。(本文單論但以理)
但以理自幼(十六歲)被擄到巴比倫後,因為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具備,因此被王選中,再經學習迦勒底的文字、言語,三年後侍立在王宮裡(但一:3~7)。在表面上看來,侍立在王面前,是榮耀王,不是榮耀神,但以理不應該接受,但從以後許多事蹟證明,接受了比不接受更大大的榮耀了神的名。

在工作上:神要求祂兒女的是「忠心」二字,前文已經提過,但以理有遠超過一般人的優越條件,但給他的工作,只是侍立在王前,這是何等難順服的事?在一般人來講,能侍立在王面前,實在不是小事,真是求之不得,但以棟樑之材的但以理來講,實在是太大材小用了;而但以理不獨在表面上順服了,內心也照樣順服,這是忠心的最基本條件,為的是要榮耀神,因為他看作是神賜給他的工作。

但以理不獨在小事上忠心,並且「至死忠心」,所謂至死忠心,可從兩方面的意義講:一方面至死乃從幼直到老死,都是忠心耿耿,但以理當之無愧:從職位上講,但以理開始時,只是侍立在王面前,但後來竟貴為總長,治理通國,憑什麼能如此?主要是忠心;在時間上講,他身為五朝元老,無論在朝時或榮退後,在屬靈和屬世方面,都保持極崇高的地位,何以能如此?除忠心外,更無他途。前文已經提過,但以理是從敵國擄來的戰俘,試問單憑相貌俊美,智識聰明俱備,就能有這身榮耀嗎?最主要的是但以理無時、無刻、無地不忠於他永事奉的神,並且榮耀祂,因此他能忠於他的工作,至死忠心,忠心到底,直到八十五歲被主接去。

「至死忠心」,在另外一方面,亦可解釋為,雖面臨死亡,仍忠貞不渝,但以理也當之無愧。但以理雖被擄,但絕非偷生怕死之徒。在第四章,他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夢,他直言:「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25),這是冒死的,但結果大大的榮耀了神的名。王說:「……惟獨你能,因你裡頭有聖神的靈」(18),到後來「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上帝,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34),「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祂所作的全都誠實,祂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祂能降為卑」(37),這是何等奇妙的事?何等大的轉變?以前的尼布甲尼撒王,是何等的驕傲?「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30),現在但以理竟使他惡夢大醒,不獨但以理大大彰顯了神的榮耀,並且影響到外邦驕橫的君王,也大大的榮耀了祂的聖名。這才真正更合神的心意。

到但以理書第五章,但以理為伯沙撒王講解粉牆上指頭所寫的文字,也完全是冒死的。他先大大教訓了王一番(22、23),然後解釋:「上帝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你的國分裂,歸於瑪代人和波斯人(26~28)。他以上所說的,完全是神要他說的話,他直言冒死都說出來,完全是忠於神,要完全彰顯祂的榮耀。結果伯沙撒王下令,人就把戰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鏈戴在他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29)。在表面上看來,是伯沙撒王給他的榮耀,但實際上彰顯的都是天上真神的榮耀。

在生活上:神要求祂兒女的是完全聖潔與良善。前面已經提過,但以理雖被擄於外邦,但他絕不偷生怕死。首先他即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的酒玷污自己(一:8),因為是帶血,並且是祭過偶像的。試想這是何等難勝過的試探引誘?王的膳和王的酒、色、香、味是何等的迷人,並且能吃到王的膳和飲到王的酒,又是何等足以自豪?所謂眼目的情欲、肉體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三者都齊備了(約壹二:16),何況代替王膳和王酒的是素菜、白水,又是何等難以忍受的乏味?嚴重的是不吃王膳、不飲王酒,就是反抗王命,是冒死的,但是但以理為著要分別為聖,榮耀神的緣故,甘願放棄這肉體和情欲上的享受,並且冒死,至死不渝。結果神使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使他們在生活上大大榮耀了神的名。(一:14~16)
但以理更多彰顯神榮耀的是他在屬靈的生活上,特別彰顯在禱告上。全部但以理書十二章,只有三處經文,代表三方面的禱告:二:17、18代表同心合意的禱告,九:1~20代表非常時期的禱告,特別是六:10,代表他素常的禱告,更多的彰顯了神的榮耀:「但以理知道這禁令,加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和素常一樣。」
他素常的禱告,也是不變的禱告:他禱告的次數,一日三次不變;他禱告虔誠的態度,雙膝跪下不變;他禱告的對象,在上帝面前不變;他禱告的內容,禱告感謝也不變。因為但以理自被擄後,終其生,始終在外邦,大環境一直沒有變;另外一方面,我們所信的神,是不變的神,祂對我們永不改變,我們對祂實在不能變,我們對祂的禱告,當然也沒有變的理由;話雖為此,但試問有多少信徒,能如但以理這樣,對神有始終不變的禱告?他的禱告是至死不變(終生不變)。

難得的是,但以理知道這禁令加蓋了玉璽,按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六:7),他的禱告,仍和素常一樣,這又代表另一方面的至死不變(臨死不變)。

一些怕死的信徒,處於這種情況時,恐怕就不敢再禱告而不禱告了,亦可能有一些較愛主的,不敢停止禱告,但取而代之的,是心中暗暗的默禱,或許自己還以為是屬靈的,其實已向撒但低頭,失去見證了。

或許另外有些信徒,自認是不怕死的,並且認為這是非常時機,應當用非常的禱告:於是禱告的次數增多,甚至終日不住禱告;禱告的態度更虔誠,不獨雙膝跪下,且會面伏於地,披麻蒙灰,禁食禱告,痛哭失聲;禱告的內容,會更迫切,可能還會埋怨神說:「為何有這樣的事,會臨到愛主的兒女 ?」,這等人,雖然不能說他們不屬靈,但是他們實在並沒有彰顯神的榮耀。

惟獨但以理仍如素常一樣的禱告,最為寶貴,因為他素常的禱告,禱詞已夠迫切,態度已夠虔誠;一日三次已夠多,我們不能忘記,他身為總長,有很多要事要辦,不能因為他個人的事,而對他的工作不忠心,因為丟在獅子坑中,主要是他個人生與死的反題,並未損及整個以色列國,因此他本人未禁食,大利烏王反為他終夜禁食……(六18),因此但以理完全沒有失去見證,並且大大的彰顯了神的榮耀。

但以理知道,他若死了,不是白死,乃是完成一個美好的見證,並且可以大大彰顯神的榮耀。一粒麥子在地裡死了,會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古來有好多先烈,都為主殉道,死於獅子坑中,也不是首創,他認為如果被獅子咬死,在以色列史上,將再多一位殉道者,但以理當然比一般殉道者更高超,普通的殉道者可能有的,只是一時之勇。

但以理如果能保全生命不死,則更見證神是又真又活的大神,更見證祂的奇妙和大能,這見證將更為寶貴(但以理可能有此信心,但無聖經根據),也更多的彰顯神的榮耀。

在新約時代,保羅也是真正明白生與死的人。羅十四: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腓一:20、21「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以上這些經文,好像是專指但以理說的,其實所有的基督徒,都當如此,總要隨時隨地,或生或死,彰顯神的榮耀,如但以理者,真不愧為彰顯神榮耀的完全人,也是除耶穌基督外,神在地上留下最好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