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8-12基督教論壇報
曾有不少人譏諷傳道人說:“如果你能把上帝請出來讓人們看一看,比你講得舌敝唇焦還要有效。”這當然是不合邏輯的質詢,更可說近乎開玩笑!然而有些人偏偏執著,定要眼見為憑,非見著不信!神為何不顯給人看?或說人為何見不著神?倒是個我們可以加以討論的問題。
世上可曾有人見過神?依創世記第三章記述研判:亞當跟夏娃生活在伊甸園時,可能曾見過神;這從他們違誡吃了禁果之後,自慚形穢一聽到神的聲音,就急忙隱藏起來,為的是“躲避耶和華神的面”等記述,可以看得出來。從此他們就看不到神了。至於聖經其他部分記述著不少人曾看見神:如創世記十八章記述亞伯拉罕恭送耶和華時,邊走邊為所多瑪與蛾摩拉那二城的居民求神寬赦。又創卅二30裡說:“我(雅各)面對面見了上帝。” 士十三22記載:“瑪挪亞對他的妻子說:‘我們必要死,因為我們看見了神。””以及先知使徒們在異象中看見神等等,可能是意識上或心靈上的會晤,想不會是指肉眼親自見到的。
神不讓人看見祂的原因,終於給摩西探問出來。經上名人首推摩西跟神關係最為密切,他曾兩次在西乃山上和神相處八十晝夜,但實際上並沒有見著神,所以才求神顯露給他看,神告訴他:“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看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18、20)於是“看見神的人就會死”這句話在選民中流傳著,只是不明究裡。後來先知以賽亞無意中(可能是異象)看見神坐在寶座上,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親眼見到萬軍的耶和華“神就差使者用火炭沾以賽亞的嘴,並向他說:“你的罪赦免了。”“見賽六章首段)。由此而知神不顯給人看,原是出於愛心—不願人因見到祂而死亡。至於人不能見神,則是因為人有罪的緣故。事隔二千年後,聖經於來十二14另傳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一則信息,似乎是為以賽亞所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這段話作補充說明。因為神是至聖至潔的,而人是有罪的,是不潔的;由於神聖不容侵犯,所以見到神,人就死亡。
見不著不等於不存在,世上有些事你見不到的,有誰見過“風”,但“風”的的確確存在的。反過來說,有些事雖能見著,卻非事實,例如“海市蜃樓”這現象,不少人會親眼見過,但都曉得那不是真相。神是輕慢不得的,太十二32記錄主耶穌警告法利賽人的話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記得廿多年前有一則國際新聞報導說:蘇聯的頭子赫魯雪夫問太空人在太空漫遊時,可曾看見過上帝?太空人回答說“沒見過”。於是赫某就公然斷言宇宙中根本沒有神,相信神者乃庸人自擾云云。依其邏輯,則未曾見過赫某本人的,都可以否定他的存在了。赫魯雪夫的幼稚無知及輕浮狂妄竟至如此地步,難怪他的國民不久就把他轟下台來。干犯神聖的人,應以此為鑑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