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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如何在世俗文化中分別為聖?


1994-06-19
【作者:張光譽】
今日基督徒的處境,可以說無不困惑於教會與世俗之間的生活調適,屬靈的操練在現實環境中,似乎格格不入,乃至令人產生無力感。時下的多元文化,社會的多重標準,言論的多角爭執,逼得軟弱的基督徒行將失去自己的立場,更遑論要在渾濁人間分別為聖!
自我設限區隔立場 
分別為聖一詞,英文多以:sanctify, consecrate,hallow等單字在不同的場合表達,都具有神聖化,使之聖潔可資奉獻的意思。中文多了「分別」兩字,系指潔淨聖化之前要先與罪或世俗區隔出來,方才可行,方能徹底。分別為聖是毫無保留的全然自我託付(self commitment),不允許模棱兩可。所以,除了以聖經知識為根基之外,尚需藉助屬靈智慧的抉擇。然而,這種洞察力(discernment)從前或可僅憑基督徒的直覺與靈修加以發揮,如今則牽連廣泛的現代新知,若無法在各種專業知識糾葛中理清事物的本質,則其所分別為聖的結果,誠然令人質疑。

這種差一毫失千里的謬估,甚至連近代神學家也在所難免。

諸如:前有「神死神學」的囂張,後有「新時代運動」的倡狂,早已掀起護教者一片撻伐之聲。即使以聖經為基礎的世俗化神學家柯克斯(Harvey Cox),也犯了以大都會流動性生活印證舊約以色列人遊牧生活之錯誤;因為他並未洞悉都市人的不信與咫尺天涯的冷漠,實乃迥異於古代會幕中帶著約櫃一起崇拜神的光景。而且,城市中該隱的後代與遊牧中閃的後代,即明顯畫分為悖信神之「人的女子」與敬拜神之「神的兒子」(創六1~4)。雖然,遊牧生活早已不存在,但其象徵客旅指望天國不顧念俗世的意義,仍為今日基督徒應有的認識,這也是分別為聖的基本立場。

許多所謂現代化的事物特徵,往往過于強調多樣性而使其定義混淆不清。人們不難瞭解社會上時興的「物化」弊端,卻不易澄清各種魚目混珠的社會「倫理」學術界的通才教育造成似是而非的越界詮釋,任何角度只要堅持到底,都可以偏執己見、抹煞異議。聲音的大小多寡標示了民本思想的走向。

瞭解而不體驗世俗文化
處於這種環境中的現代基督徒究竟何去何從?神學院最好需要一點邏輯學、倫理學、現象學及語意學等提示,來輔助教導聖經的道理。譬如:以「運用邏輯」原理,檢驗實際推理的有效性;以「道義邏輯」討論何事「務須」作、何事被「允許」去作等道德概念的層次;再以「相對價值邏輯」探究何苦「較優于」何者。以此「知其然」的前提,作分別為聖的思辨過程,來論證聖經的「所以然」結果。至於一般平信徒,則可以透過自我設限的方式,來規範分別為聖以前的盲目思惟與言行衝動。極力避免逾越雷池一步,造成不可收拾的嚴重後果。

自從潘霍華提倡世俗主義神學,強調基督徒要進入俗世服事後,關懷政治、經濟與社會制度等基督徒生活所無法規避的現實面,即成為教會的延伸課題。然而與世俗對話的妥協結果,教義不免因而變質,所以,潘霍華反對以「廉價恩典」換取教外人生活的認同。他也反對以普遍的宗教情操直接切入信仰的交談。這便是他駁斥田力克基於「凡人皆有宗教性」而推論「凡人皆有終極關懷」的命題,及其相互關係作為與教外人交談的接觸點。這裏面最主要的關鍵便是對話的接觸,基督教與世俗文化的交替融合由此而產生,致使分別為聖的界定含混不清。

事實上,文化交融的附加效應,已使基督教倫理與世俗的道德信條攙雜成跨文化的泛宗教共通性。透過世俗化語言的分析評價,以聖經及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已經貶為人本思想的道德判斷與行為標準。諸如:信心與惡習問題,愛心與社會制度問題,屬靈盼望與個人內在價值問題等等,也都因此遷就人性弱點與社會需欲的自然發展。前述所謂的「新時代運動」乃有機可乘,不費吹灰之力,大舉征服了軟弱基督徒的心防。

「撒但假傳道的新時代策略」(By Erwin Lutzer&John De Vries)指出「新時代運動」傳播的「佳音」,實則隱藏大量騙術於嘩眾取寵的混訛之言,這種偽傳道者已經普遍滲入家庭、學校。「擊垮新時代運動」(By Elliot Miller)則以親身經驗抨擊此一運動的意識形態、管道與陰謀,及其對基督教神學的扭曲,呼籲不要陷入其聳人聽聞的表像。「瞭解新時代」(By Russell Chandler)道破該運動思潮雖迎合人們渴望認知周遭事物所具有的精神內涵,卻無法解答真正屬靈的疑難。「揭發新時代假面具」與「面對新時代」二書(By Douglas Groothuis)則強調此一運動對文化深具負面影響,特別是有關生理、心理與精神方面;作者進而設法協助深感不安的受害人,如何彼此研討並暴露其真相。此外尚有「新時代假藥」(By Paul& Terri Reisser & John Weldon)等批判東方神秘主義異端療法的書籍,都在提醒現代基督徒切勿昧於五花八門的文化沖激,經過世俗語言的對話,陷入迷津而不自覺,乃至無以自拔的困境!
然而身為現代基督徒,既不能無知於所處的時代文化,或自絕於現實的浮世生活;那麼,我們究竟要如何出淤泥而不染,再進而分別為聖呢?
首先我們要肯定基督教倫理高於世俗倫理,後者所論事物之間的善性關係,並非完全吻合且前者的觀點。譬如:「食物對人有好出」是客觀自然主義的善性論,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切話」(太四4;路四4)才是基督徒的生活依歸;又如:「思想不摻進去,享受也不會成為有價值」,是主觀自然主義的座右銘,但「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廿一34)方為基督徒的倫理準則。

由於這些差距的普遍存在,我們對世俗文化的認知應止於現象的理解,不必經由親身體驗去感受,才不致被籠絡上當,終如困獸難於掙紮脫身。

接觸而不沾染世俗
因為聖經的默示是人類的先驗知識,先驗的推論是從原因到結果,我們可以聖經旨意來衡量世俗文化,卻不必倒行逆施,拿世俗文化去試探聖經真理,更不必因此以身試法,觸犯神的誡命。所以,對俗世的一切,我們似可轉借現象學的化約方法(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從超然的角度去觀察,把事件看成純粹的現象,暫時擱置不論,不預料、不排斥、也不予以肯定。然後才以直覺的方式反映到基督教的倫理世界,作整體的考量與調整,並找出與聖經道理相違背之處,嚴格剔除。經由這種屬靈的篩檢,餘下的結論,便會完全符合分別為聖的原則。

在邏輯的命題演算中,所有的命題只被設定為真或假,從無既真又假。這似乎與我們「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六24;路十六13)的立場相同;然而世人選擇瑪門,我們卻唯神莫屬。換言之,基督徒的所想、所為、所是,務必與聖經旨意趨於一致。從這前提出發與其他宗教接觸時,才能確保我們的信仰不會變質。

事實上,任何宗教的交談一旦相互授受,即或多或少產生變易。我國文學名著如:西遊記、封神榜、紅樓夢等小說均蘊含儒釋道混合的宗教思想觀念,這些都並非空穴來風:儒家自漢武帝定儒術於一尊,即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佛教自印度傳人中國,雖經唐武宗之貶抑,仍然深入民間。道教自秦漢方術及黃老思想發展,經黃巾起義,唐高宗封老君為太上玄元皇帝,宋徽宗自稱教主道君皇帝,後又盛行於元朝。三教皆各有其社會基礎,蔚為中國思想界的三大主流。南宋孝宗時期,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十一世紀開始倡導三教合一,結果雖然貌合神離;但在長期接觸交談中,彼此的文化思想已在邊際重疊。佛教借用道家玄學觀念譯解佛經;道教大量轉用佛經名詞、術語、內容、觀念及儀式;儒家則融攝佛道思想色彩,形成宋明的新儒學。

比較宗教的謬誤
近代有些人很熱中於「宗教對談」與「比較宗教」,無神論的神死神學,不乏借用禪宗等神秘主義觀念以擴充其宗教意識;田力克與日本禪宗對話後,印象深刻,因而產生「基督教並不高於其他異教」,而接納非宗教或異教對真理的終極關懷與啟示;香港早就出現以老子「道可道非常道」闡述約翰福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的多媒體幻燈片;臺灣則有更多人以孔子「敬天知命」等天人合一的思想從事福音本土化;也有人拿易經爻象卦辭比對聖經章節作為注腳。日前東南亞更流行天主教、日本佛道、印度教等同住一室,輪流使用各宗教儀式膜拜,互相學習觀摩,研討其共同的宗教意義,冀求達成共同的宗教目標;連美國的現代基督徒也一窩蜂趕上學禪參禪的熱潮,而且揚言不致影響原來的信仰。有此可能嗎?基督徒竟然落到這種地步,不啻內裏沾滿了異教血液,還要對外奢談什麼分別為聖?長此以往,也就步上儒釋道三教相容並蓄之後塵,淪為各種怪異的「混合宗教」了!
其實,聖經人物中便有許多在異教統治下嚴守分別為聖的範例:約瑟被法老立為埃及宰相,雖然使用王令戒指,衣裳華貴,帶金鏈,坐副車,受跪拜,又賜地奉養父親兄弟;然而他不但未受埃及異教所染,反而在法老面前榮神益人(創四十一章起)。摩西自小被法老女兒撿回宮中養尊處優,卻四十年仍不忘被奴役的以色列同胞,逃往敬拜神的米甸,接受神的差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出二章起)。尼希米在早期拉丁文舊約聖經中,記載他原為猶太祭司,後在波斯王國的亞達薛西王宮當酒政,心系耶路撒冷的弟兄,矢士修城,便向神痛悔禁食禱告,獲得國王的批准與支援,艱苦完成建邑修垣後,仍不忘譴責因異教通婚而影響信仰生活,終使以色列人禁食認罪,誓遵摩西律法(尼一章起)。但以理在巴比倫王國被收養於尼布甲尼撒王宮中,受教迦勒底文字語言,卻立志拒食主宮酒膳玷污自己,拒拜王所立金像。在擔任三總長時,也不顧禁令,一日三次雙膝跪拜於神面前,禱告感謝(但一章起)。他們所以能嚴格分別為聖,最主要的秘訣,便是與異教文化習俗接觸而不受絲毫的沾染玷污。

尊重而不介入 
在文化諸多層面的接觸中,最切身者當屬親密的婚姻關係,婚姻生活使得語言思想的交流透過日常需求而訴諸感情意志,從而獲得直接介入彼此內心的實際功能。所以,舊約時期,基督徒被限制與外邦人通婚。然而,這並非全面的禁忌,約瑟娶了埃及南端安城拜太陽神的異教緝私愛女亞西那為妻(創四十一45);波阿斯也娶了喪夫的摩押女子路得入房(得四10)。約瑟與波阿斯都是大衛和道成肉身的耶穌祖先,神容許他們這樣做,原因是他們非但不介入異教的信仰,反而在異教崇拜者面前榮耀神,把神的恩典分享給外邦人,得以備受尊敬與贊揚而將福音廣傳。至於所羅門的晚年寵愛摩押、亞捫、以東、西頓與赫人等外邦女子,上千嬪妃,心隨情轉,為耶和華憎惡的外邦諸神祗建築丘壇,惹怒神,要收回賞賜他的國(王上十一章),則是完全介入並接納異教信仰的惡果,這是一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不求滅絕仇敵單求智慧,能謀善斷的智者最不智之處!
當然,現代基督徒很難避免與異教通婚,但婚姻生活是彼此尊重、介入對方最強化的一面,以此為例,旨在舉一反三說明世俗文化嚴重影響了基督徒的分別為聖。「文化人類學」的創始人艾德華。泰勒說:「文化是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及人類作為社會成員所獲得的其他一切能力與習慣之總和。」但文化的累積並非一成不變的新舊相加,其中汰舊換新的趨勢,很可能因基督徒未能堅守立場而喪失了可貴的基督教倫理文化。

所以,路益師在「基督教信仰與文化」中說:「文化對基督徒確實常常產生傷害…無論基督徒是否被同化,文化的惡習仍然存在,而且還在繼續發展…文化不可能把大家帶進耶路撒冷,卻可能反而把某些人驅離那裏。」他指出,我們若想要使鄰居悔改信主,我們便要瞭解他們的文化;我們必須在他們的文化遊戲中擊敗他們。然而,一旦使他們印證了基督教文化,我們就得遠離那傳統的文化。根據路益師的分析,文學反映文化的內涵,幾乎都有正反雙面效果,極易絆倒基督徒,影響基督教的純正信仰。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今日基督徒必須自世俗文化中抽身,或與異教信仰者敵對(除非像耶利米時代受巴力假先知之迫害)才算分別為聖。只要我們懂得如何分別為聖,儘管世俗中遍地狼群,荊棘叢生,乃至舉手投足之間皆為陷阱網羅,我們仍舊在神的保守下悠然自在,處處遊刃有餘。

作為具有影響力的現代基督徒,非但不能逃避現實,更要面對時代,正視世俗文化中的諸多問題,發出光鹽的效用。前述約瑟、但以理與尼希米等人於異教信仰者統治下或世俗文化中,何者應該堅持到底,何者可以相安無事,聖經皆有明示。這些神的忠仆莫不在這種條件下順服外邦的法律規章,尊重外邦文物;約瑟與但以理甚至還用外邦賜名。何況,我們生活在已開化國家的嶄新世紀,置身於工商、科技、政經、文化等高度發展,相輔相成又彼此牽制的微妙環境,更須於同榮共存的多元化社會中尊重一切差異。尤其有關國事與社會公益活動,身為基督徒不但當仁不讓,別人的貢獻更不能輕易抹煞。

只是,為了分別為聖,我們可以回應異教信仰的一般善行,卻不能介入其事工與之同負一軛合作無間,俾免靈性遭受玷污。難怪路益師要大聲疾呼:「連感覺與力氣的器官都要奉獻(意取太五29,十九12),以天然為標準的生命,無法跛行橫入救恩之門!」
排除有關疑難
語意學(Semantics)上有七種不同程度的「懂」:其中,較高階的兩種,一為瞭解後能做適當的反應,另一則為瞭解後能做妥切的估計。這正是分別為聖的兩隻慧眼,據以反應基督徒面對世俗文化與異教影響的態度,並估計神在聖經中要我們採取的對策。

有許多困擾的問題,諸如:科學與聖經是否衝突,研究人工生殖是否冒犯神等等,透過這兩種「懂」的過程,便可以區隔為:科學從事研究,聖經負責釋義;科學提供新知,聖經加以管制;科學呈現客觀事實,聖經賦予永恒價值(詳見Strength to Love,by Martin Luther King)。以此類推,即可窺出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清楚如何去分別為聖。

然而這只是就事論事,允許我們平心靜氣作充分的考量,如果加上人的成分,一切便顯得格外繁雜。至少意識的三元素:感覺(事件所刺激的零散經驗)、知覺(整理感覺的素材成為有系統的經驗)、意象(提升感覺知覺的經驗存留腦中的印象)都會左右我們的最後研判與行動。譬如:戒嚴時期先總統蔣公對異教信仰的態度,僅止於片面雅納「朝聖式」的覲見,異教信仰者並不企求雙向互惠;戒嚴後的李總統就必須顧慮各宗教間的平等對應,進而從事各項參觀、慰問與褒揚彼等對社會文化的貢獻。於是便引發各教會的爭議,產生了有關分別為聖的疑難:究竟應當在何處懸崖勒馬而不失其本位,又最能蒙神的祝福?
底下是司布真「在疑難時忠諫」(參考賽廿六20)的大綱,可藉以排除我們對分別為聖的種種疑難:
(1)首先要回轉親近主—將疑難毫無保留地呈現給他。放棄己見,揣摩主的想法。撇開細節,求主引導解決大事。

(2)其次進入主的內室靜候—在擁有神權柄的內室裏。在供奉神智慧的內室裏。在施行神大愛的內室裏。在確保神信實的內室裏。

(3)然後再關上門—關緊一切疑惑之門。緊緊關住自己與神同在。

(4)未了只須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片時雖短,卻充滿主的寧靜祝福,足可解決所有疑難。以神的杖作前導,神的話為後盾,快速通過仇敵所擺設的疑難困頓;儘管崎嶇難行,卻不致誤事耽擱,讓喜樂伴著聖歌,心中充滿盼望,一路平順而行。(作者為美國華盛頓「國際詩人協會」永久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