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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為科技台灣注入文化氣息


2003-08-13基督教論壇報

  【作者:余宗澤】   在陳總統邀桃園縣長朱立倫上車談機場捷運案之後,日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又面見陳總統,獲得有關古根溪美術館落腳台中一案之正面回應,並特協調中央政府支應一半的興建經費。我們很高興,看到政治人物有這樣的互動-相持相助為台灣。

 長久以來,在台灣有一個現象,就是﹕政治重於經濟,生計重於文化。口說拚經濟,實際上作的多是拚政治。對於有利於生計發展的科技,大家趨之若鶩,但對文化的深耕,興趣缺缺,若有投入推動者,被認為不務實際。於是「科技始於人性」,然而「人性卻死於科技」的現象,隨處可見。有人「窮得只剩下錢而已」。

 然而,一個社會從開發中的階段,進入已開發的階段,非常關鍵的一個指標是社會對文化﹑文明的重視程度。文建會最近在推動「文化創意」的產業化,實在是令人振奮的消息,終於,我們國家的主事者,意識到「文化創意」的推動,要走出僅止於理論研究的階段,要邁入產業化的階段,讓我們期待,我們能成為泱泱的「文化大國」。

文化創意產業
 任何的產業要發展,包含「文化創意產業」,都需要有二個關鍵因素-經濟規模與群眾效應,透過有計劃的推動,把本來零星的文化活動,能有系統化整合,讓原本自生自長自滅的文化活動能熱絡有秩序,促成創意產業的起飛。

 在這個產業中,我們面對的消費潛在客戶(觀眾﹑聽眾),由有創意的藝術家或團隊,提供不同的作品或表演,透過畫廊﹑博物館﹑文化展演場所﹑經紀公司或拍賣會,滿足觀﹑聽眾的人文需求。

 在具體作法方面,我們期待政府能夠創造一個這個產業能夠有的成長﹑產業化的空間。首先,制定創意文化的發展藍圖與路徑時程圖。透過立法,提供相關需要法令與租稅獎勵,並且能夠讓有藝術才能者的價值,能夠以「技術作價」來創業,而讓大眾的資金能投入資助,並且結合相關的經營人才,發展成一個有經營績效的文化企業。

 政府亦可以透過金融的融通優惠,或成立基金支持文化藝術企業的營運。目前文建會在推動的創意產業專業中心,可以成為全國文化創意產業從事者的資訊提供中心。進而以這樣的專業中心,輔導文化創業企業的相關廠商,成立「藝術家與企業家」的聯誼組織,促成「文化企業家」﹑「文化商圈」,甚至是「文化創意園區」的形成。

環環相扣食物鏈
 當然,每個產業的形成,都有環環相扣的食物鏈。對於藝術家與消費大眾是一個關鍵因素。我們看到有些人,從小就學音樂學美術,透過山葉鋼琴﹑透過雄獅美術,長大了以後,有兩個可能﹕一是成為藝術家,提供藝術產品或藝術表演,另外的是成為藝術的愛好者。

 有關樂器的製作及藝術活動所需材料的提供,也是可以成為文化創意產業中重大的支持﹖如何讓這些投入的業者,有足夠大的規模讓他們不僅能生存,而且能投入大量的研發,創造新的產品,也是值得我們費心的。

 至於,大家比較看不到的是,整合這些「創意」的企業經營人才的培養,實在是我們最為忽略的。「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政府要如何有策略性,有「前瞻性」的培養這方面的人才,實在是當務之急。

 每個產業的發展興起,實在是有其軌跡可尋。都是先有「願景-想法」,再有「策略-方法」,然後是「執行-作法」。台灣在世界工業發展上,創造了許多奇蹟。七十年代的傳統產業-紡織﹑石化,八十年代的電子資訊,九十年代的半導體,以及現在的光電業,我們更期許,在台灣唯一新的精緻產業的興起─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蓬勃發展,為科技的台灣,注入人文的感動與文化的氣息。